[發明專利]硅氫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7880.7 | 申請日: | 2015-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16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R·貝納維德斯;D·A·巴布;M·謝弗;P·豐塔內拉;W·H·希斯;W·W·李 | 申請(專利權)人: | 陶氏環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G65/336 | 分類號: | C08G65/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師事務所 11494 | 代理人: | 吳培善;王國祥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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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氫化 方法 | ||
1.一種用于通過在鉑催化劑存在下使乙烯基官能性醇與可水解的氫化硅烷反應來制備硅烷基封端的醇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驟:
a)以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的重量計,形成乙烯基官能性醇與200到1000ppm水的經加熱的混合物,所述經加熱的混合物具有40到80℃的溫度,接著
b)將所述鉑催化劑和0.8到1.1摩爾所述可水解的氫化硅烷/摩爾乙烯基官能性醇添加到所述經加熱的混合物中以形成反應混合物;并且接著
c)使所述反應混合物在包括70到100℃的溫度的條件下反應,使得至少一部分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和至少一部分所述可水解的氫化硅烷反應以形成所述硅烷基封端的醇,其中乙烯基官能性醇的轉化率是至少90%并且高分子量雜質的量不超過乙烯基官能性醇與可水解的氫化硅烷的起始量的組合重量的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含:
d)在步驟c)期間轉化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的90到99%乙烯基時,將所述反應混合物冷卻到65℃或更低的溫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d)是在步驟c)中轉化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的90%乙烯基之后30分鐘內完成。
4.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的重量計,步驟a)中水的量是300到600重量百萬分率。
5.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的乙烯基是烯丙基。
6.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乙烯基官能性醇是乙烯基官能性聚醚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乙烯基官能性聚醚醇具有500到10,000的數目平均分子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乙烯基官能性聚醚醇具有750到1500的數目平均分子量。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乙烯基官能性聚醚醇是1,2-環氧丙烷的聚合物、環氧乙烷的聚合物或70-99.5重量%1,2-環氧丙烷與相對應地0.5到30重量%環氧乙烷的無規或嵌段共聚物。
10.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水解的氫化硅烷是甲基二甲氧基硅烷、三甲氧基硅烷、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三乙氧基硅烷、三氯硅烷和甲基二氯硅烷中的一種或多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c)中,在步驟b)開始之后5分鐘內,所述反應混合物的溫度至少部分由于反應的放熱而升高到超過75℃,但不超過100℃。
12.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c)中,所述溫度升高到不超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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