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視覺信號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7764.5 | 申請日: | 2015-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2989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澤維爾·博蒙特;安托萬·吉查德;漢尼科·布爾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OBSTA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5/04 | 分類號: | F21V5/04;F21W111/00;F21W111/06;F21Y103/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師事務所 31272 | 代理人: | 董科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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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視覺 信號系統 | ||
1.一種光信號系統(1),包括三個照明模塊,其中:
每個照明模塊(28)包括兩個固定在一起的探照燈(6);
照明模塊中的每個探照燈(6)包括:
一長柱面透鏡(7),其圓柱形形狀由水平母線方向(9)限定;以及
一線性光源(16),平行于水平母線方向(9),并延伸到柱面透鏡的全部或部分長度上,以便在柱面透鏡的方向上發射光通量(31);
柱面透鏡能夠通過將光通量集中在預定義的仰角(S)扇區(3)內而產生主平坦光束(26,27),仰角扇區圍繞水平母線方向位于相對于所述光源(16)的所述柱面透鏡(7)相對側的空間的方向上,柱面透鏡并且能夠將所述主平坦光束(26,27)投射在圍繞垂直方向的預定義的基本方位角扇區內,所述預定義的基本方位角扇區(45)大于或等于60°;
每個照明模塊(28)被配置為在方位角扇區(450)內照亮,其中方位角扇區(450)小于或等于所述兩個探照燈中每個探照燈的基本方位角扇區(45)的總和;
每個照明模塊的方位角扇區(450)的二等分線(432)限定了照明模塊(28)的主方向,照明模塊(281,282,283)被設置成使得兩個相鄰的照明模塊的主方向(431,432)在它們之間形成120°的角度,使得光信號系統(1)能夠圍繞光信號系統(1)在所有方位角(Φ)發光,其中
照明模塊(28)中的兩個照明模塊,被定義為次模塊(43),并且第3個照明模塊(28),被定義為主模塊(44),每個次模塊通過電源電纜(35)連接到主模塊,主模塊本身連接到主電源電纜(41),主電源電纜能夠連接到電源,以便為每個照明模塊(43,44)的探照燈(6)供電,其中每個照明模塊(28)包括一外殼,用于將兩個探照燈(6)固定在一起,
其中所述外殼的形狀為水平的大致三角形,所述三角形(38)的兩側的每個分別由固定在外殼上的兩個探照燈(6)中的一個的各自母線方向定義,并且第三側能夠固定在支架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探照燈(6)的主平坦光束的基本方位角扇區(45)被定義為角度扇區,其中的發光強度高于在主平坦光束(26,27)的中心的強度的50%。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照明模塊(28)的探照燈(6)在探照燈(6)的相應縱向端固定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照明模塊(28)的探照燈(6)設置在水平基板上。
5.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仰角(S)扇區被定義為角度扇區,其中的發光強度高于在平坦光束中心處的發光強度的50%,所述仰角扇區小于10°。
6.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系統的所有柱面透鏡的水平母線方向(9)處于同一水平面(5)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這些照明模塊(28)中的每一個被固定到必須發出信號的高障礙物(2)上,這些照明模塊(28)被定向成圍繞障礙物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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