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增強的光學性質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層和夾層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6966.8 | 申請日: | 2015-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04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4 |
| 發明(設計)人: | 呂軍;陳文杰;李洲;H.M.湯普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首諾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27/30 | 分類號: | B32B27/30;B32B27/06;B32B17/10;B32B27/22;C08L29/14;C08K5/103 |
| 代理公司: | 72001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韋欣華;李炳愛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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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夾層 熱塑性聚合物 樹脂組合物 光學性質 耐沖擊性 折光指數 和聲學 平衡劑 樹脂 保留 表現 | ||
1.一種夾層,其包含:
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
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其具有比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殘留羥基含量高或低至少2重量%的殘留羥基含量;
至少一種增塑劑,其中所述夾層中存在的各增塑劑具有小于1.460的折光指數;和
折光指數(RI)平衡劑,
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各自以基于所述夾層中的樹脂總重量的至少0.5重量%的量存在于所述夾層中,且其中所述夾層具有不大于5%的霧度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夾層包括具有至少第一樹脂層和與所述第一樹脂層相鄰的第二樹脂層的多層夾層,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包含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且所述第二樹脂層包含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其中所述RI平衡劑存在于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樹脂層的至少一個中,且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的折光指數和所述第二樹脂層的折光指數之差的絕對值不大于0.0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RI平衡劑包括至少一種固體RI添加劑,其中所述固體RI添加劑在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樹脂層之一中以比在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樹脂層的另一個中高的量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固體RI添加劑具有至少1.460的折光指數并以比在所述第一樹脂層中高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二樹脂層中,其中以重量計,所述固體RI添加劑以至少1 phr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二樹脂層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RI平衡劑包括高RI醛的殘基且其中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包含基于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醛殘基的總重量的至少0.5重量%的所述高RI醛的所述殘基。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總量構成所述夾層中的所有樹脂的總重量的至少80重量%,其中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具有至少16重量%的殘留羥基含量且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具有不大于15重量%的殘留羥基含量,其中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至少一種具有小于4重量%的殘留乙酸酯基含量,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具有比所述第二樹脂層的玻璃化轉變溫度高至少3℃的玻璃化轉變溫度,其中所述第一樹脂層具有至少1.480的折光指數且所述第二樹脂層具有至少1.470的折光指數,其中所述夾層具有不大于2%的霧度值和至少0.10的在20℃下的損耗因子。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夾層包含含有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共混樹脂,其中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之一分散在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另一種內,由此形成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所述之一在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所述另一種內的區域,且其中,當共混時,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區域的折光指數和所述第二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區域的折光指數之差的絕對值不大于0.01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RI平衡劑包括高RI醛的殘基,其中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包含基于所述第一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醛殘基的總重量的至少0.5重量%的所述高RI醛的殘基。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固體RI添加劑是物理RI添加劑,并且以重量計以至少10 phr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二樹脂層中且其中所述物理RI添加劑以至少5 phr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一樹脂層中。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固體RI添加劑是反應性RI添加劑,并且以重量計以小于0.5 phr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一樹脂層中。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其中所述固體RI添加劑是降低RI的添加劑,并且以重量計以1 phr至50 phr的量存在于所述第一樹脂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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