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動物飼料補充劑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66034.3 | 申請日: | 2015-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987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1 |
| 發明(設計)人: | M·范登博斯;A·范韋澤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CAN科技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K50/30 | 分類號: | A23K50/30;A23K20/174;A23K20/2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過曉東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動物 飼料 補充 方法 | ||
相關專利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專利申請要求2014年12月5日提交的名稱為“ANIMAL FEED SUPPLEMENT AND METHOD(動物飼料補充劑及方法)”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o.62/088,035的權益,特此將該臨時專利申請全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
背景技術
向反芻動物飼喂硝酸鈣和其它成分是減少甲烷產生的一種方法。例如,頒發給Hindrik Bene Perdok等人并轉讓給CAN科技有限公司(CAN Technologies,Inc.)的題為“Compositions For Reducing Gastro-Intestinal Methanogenesis In Ruminants(用于減低反芻動物胃腸道甲烷生成的組合物)”的美國專利No.8,771,723公開了一種此類方法。但是,該方法向反芻動物飼喂硝酸鈣和其它成分是為了去除反芻動物瘤胃中的氫氣。
還已知向妊娠母豬飼喂富含L-精氨酸的產品。由Tette Van der Leande提交并轉讓給荷蘭泰高國際集團(Nutreco Netherland BV)、題為“Dieary Modifications To Improve Fertility(改善生育力的飲食改良)”的PCT專利申請公開No.WO 03/009703A1中描述了一種此類已知的方法。但是,該已知方法涉及向妊娠母豬飼喂L-精氨酸,用于通過改善豬胎盤發育(例如降低胎盤中胚胎和胎兒死亡率)來改善豬的生育力。
因此,在妊娠階段和哺乳階段給動物提供用于增加動物血管舒張的飼料是有利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動物飼料,該動物飼料含有產生一氧化氮的化合物。在一個方面,該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是亞硝酸鈣、亞硝酸鎂或其鹽中的至少一種。可通過預混料將該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引入動物飼料中,例如該預混料可進一步摻入動物飼料產品中。本發明還預期含有產生硝酸的化合物的補充劑。本發明還涉及向動物提供此類含有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的動物飼料或補充劑的方法。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在妊娠飼喂或哺乳飼喂的至少一者期間,提供含有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的動物飼料或補充劑。在本發明的特定方面,在妊娠飼喂或哺乳飼喂的至少一者期間,通過液體施用以每只動物每天小于90克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的量提供含有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的動物飼料或補充劑。本發明還涉及使用動物飼料中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來增加動物的胎盤和乳腺的血管舒張。本發明還可涉及使用動物飼料中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來增加系統性血管舒張,以減少動物疲勞并縮短產仔時間。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預混料。在這一方面,該預混料包含其量大于預混料的約50重量%的硝酸鹽化合物及其鹽。該預混料還可包含維生素和微量礦物質。可配制該預混料用于豬生產的多個階段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動物的妊娠階段或哺乳階段,并且其量以重量計小于每公噸預混料的約百分之五(5.0重量%)。
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涉及用于動物的妊娠階段和/或哺乳階段中的至少一者期間飼喂的動物飼料的補充劑。在這一方面,該補充劑可包含其量少于10千克/公噸飼料的總重量的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
在又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飼喂動物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動物提供動物飼料產品,該動物飼料產品含有妊娠期飼料和哺乳期飼料中的至少一種,該飼料中產生一氧化碳的化合物的量為少于10千克/公噸飼料的總重量。該方法還包括在動物妊娠110天后向動物提供飼料。
具體實施方式
本公開若干實施方案的具體細節參考動物飼料補充劑在下文中有所描述。該動物飼料補充劑意在用于飼喂非反芻動物,諸如單胃動物,例如母豬。
豬生產階段
育種與妊娠。豬生產可在邏輯上分為若干階段,從母豬繁殖開始。母豬在發情期繁殖。在母豬斷奶和育種之間的階段,可向母豬飼喂特殊育種飼料。在育種后,仔豬出生或“生出”之前,母豬“孕育”它的幼崽113天至116天。如本公開中所用,術語“妊娠”或妊娠階段表示從育種到產仔的母豬懷孕113天至116天的時間段。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CAN科技公司,未經CAN科技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66034.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