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音頻-視頻中繼的無線對接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5771.1 | 申請日: | 2015-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60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9 |
| 發明(設計)人: | J.A.C.伯森;W.迪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6/14 | 分類號: | H04W76/14;H04B7/155;H04N7/18;H04N21/41;H04N21/4363;H04N21/4367;H04L29/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舒;陳嵐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音頻 視頻 中繼 無線 對接 方法 系統 | ||
在無線對接系統中,主機(100)被安排為:對接被對接物(120),以及將數據分組從所述被對接物中繼到音頻/視頻外設(110,111,112)。所述主機被安排為:對于在對接所述被對接物時的無線通信,使用第一主機互聯網協議[IP]地址作為所述主機的地址,以及,對于在所述主機運行為對于所述外設的音頻/視頻數據源時的用于建立與所述音頻/視頻外設的直接連接的無線通信,使用第二主機IP地址作為所述主機的地址;以及,向所述被對接物提供所述第二主機IP地址。所述被對接物被安排為:對于與所述音頻/視頻外設交換數據分組,在經由所述主機傳輸所述數據分組時,使用所述第二主機IP地址作為所述被對接物的源IP地址。所述音頻/視頻外設可以保持繼續使用所述相同的目的地IP地址,以及不知曉實際上與所述被對接物通信。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包括至少一個主機和至少一個被對接物的無線對接系統,所述主機和所述被對接物被安排為,經由無線通信進行對接,所述主機被安排為,容納至少一個包括至少一個音頻/視頻外設的無線對接環境,對接會話使被對接物能夠使用音頻/視頻外設。主機包括:用于容納所述無線通信的主機通信單元;以及,被安排為在對接會話中對接被對接物以及將數據分組從被對接物中繼到音頻/視頻外設和/或將數據分組從音頻/視頻外設中繼到被對接物的主機處理器。被對接物包括:用于容納所述無線通信的被對接物通信單元;以及,被安排為在對接會話中與主機對接的被對接物處理器。
本發明涉及例如經由Wi-Fi的無線通信的領域,并且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具有音頻和/或視頻渲染能力的無線對接系統的建立。
背景技術
針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有線對接站通常僅具有用于一次對接一個設備的單個物理對接連接器。對接站可以為便攜式設備提供電力和未被該設備自身提供的外設功能,所述外設功能例如是(更)大的屏幕或者(更)高質量的揚聲器。
無線對接是例如從WO 2012/117306A1中已知的。無線對接站(被稱為主機)使移動設備(被稱為被對接物)能夠經由被對接物與主機之間的無線通信訪問其外設。無線對接站使被對接物中的應用能夠接收音頻和/或視頻(AV)數據。AV數據可以源自外設或者主機的外部源,并且在被對接物設備的方向上在通常被稱為下行流的數據流中被傳輸。此外,被對接物設備中的應用可以生成或者處理AV數據,并且向主機設備發送通常被稱為上行流的AV數據的流。
發明內容
在已知的無線對接系統中,也被稱為內容數據分組的包含音頻和/或視頻數據的互聯網數據分組必須在被對接物與外設之間由主機進行中繼。然而,由于內容數據分組的數據速率可能較高,并且中繼的時序可能是苛刻的,所以主機的中繼工作是大量的。此外,存在(舊有的)音頻/視頻外設,所述(舊有的)音頻/視頻外設要求提供AV數據源的設備與音頻/視頻外設之間的直接連接,并且因此不是針對這樣的經中繼的系統內的功能而構建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減少所要求的中繼工作而維持與要求AV數據源與音頻/視頻外設之間的直接連接的音頻/視頻外設的兼容性的用于無線對接的系統。
出于該目的,提供了如所附權利要求中定義的系統、設備和方法。
在如開頭段落中描述的無線對接系統中的主機中,主機處理器被安排為:
-對于在對接被對接物時的無線通信,使用第一主機互聯網協議[IP]地址作為主機的源IP地址,
-對于在所述主機運行為對于所述外設的音頻/視頻數據源時的用于建立與所述音頻/視頻外設的直接連接的所述無線通信,使用第二主機IP地址作為所述主機的源IP地址,
-向所述被對接物提供所述第二主機IP地址。
在如開頭段落中描述的所述無線對接系統中的所述被對接物中,所述被對接物處理器被安排為:
-使用所述第一主機IP地址作為目的地IP地址與所述主機通信,
-從所述主機接收所述第二主機IP地址,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未經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65771.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