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傳輸系統和傳輸站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1837.X | 申請日: | 2015-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54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吉川正臣;梅田裕二;岡部基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H04L12/403 | 分類號: | H04L12/403;H04L12/4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楊謙;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傳輸 系統 | ||
實施方式的傳輸系統,包括經由一個傳輸路徑連接的多個傳輸站,繼該多個傳輸站中的規定的傳輸站按規定的傳輸周期發送的同步幀之后,各傳輸站依次獲得發送權,向其他傳輸站發送幀,傳輸站包括取得部和第一存儲部。取得部與通信幀的發送或接收同步地取得與通信幀的發送或接收有關的第一信息。第一存儲部存儲第一信息和示出該第一信息的取得日期時間的第二信息。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傳輸系統和傳輸站。
背景技術
以信息處理體系為中心的LAN(Local Area Network:局域網)應用發展顯著,其中,以以太網(注冊商標)或者IEEE802.3方式的以太網(以下將兩者統稱為以太網)為中心的網絡發展顯著,不但是信息處理體系,甚至滲透到監視控制體系中。另外,由于傳輸速率或通信處理功能性能的性能提高以及大量標準化產品所帶來的低價化,以以太網為中心的網絡發展更加穩定。
具有10Mbps總線型傳輸路徑的以太網以及具有組合了集線器、中繼器和交換集線器而成的星型傳輸路徑的以太網的現狀為,能夠將具有 10Mbps、100Mbps、1Gbps傳輸速度的產品組合起來進行利用。
現狀是,雖然是期望在將來也能應用的以太網,但作為傳輸站間的通信幀的傳輸控制方法,使用了CSMA/CD(Carrier Sense Multiple Access/Collision Detection:帶沖突檢測的載波監聽多路訪問)方式,因此,根據其基本原理,傳輸速度無論怎樣高速化,都無法正確預測出在可靠地向傳輸路徑上送出通信幀之前要等待的時間。
具體而言,在CSMA/CD方式中,各傳輸站監視傳輸路徑上的載波,在一定時間中未向傳輸路徑上送出通信幀從而在傳輸路徑上有空閑的情況下,開始通信幀的送出。另一方面,在CSMA/CD方式中,在傳輸路徑上沒有空閑的情況下,使通信幀的送出延遲,直到在傳輸路徑上出現空閑為止。另外,在CSMA/CD方式中,即使在一個傳輸站中開始了通信幀的送出,也在檢測到與同時開始了通信幀的送出的其他傳輸站之間發生了沖突的情況下,中斷一方傳輸站中的通信幀的送出,并延遲規定時間后重新開始通信幀的送出。
從而,在CSMA/CD方式中,若各傳輸站的傳輸路徑使用率變高,則必然會在傳輸站之間頻繁地發生沖突,進而會產生始終無法送出通信幀的狀態。即,在CSMA/CD方式中,送出通信幀之前的等待時間是隨機的,對于通過在必要時間以內在傳輸站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由此來控制物體的移動或過程的、這種要求所謂的實時性的控制用途,該方式的適用被限制。
在已經應用了CSMA/CD方式的監視控制體系中,即使具有高速傳輸能力,也要通過抑制傳輸站間的信息交換中的通信量總量或傳輸系統內的傳輸站數量從而具有能足以忽視傳輸站間的沖突發生的裕度的系統設計,或者進行運行狀態的進一步調整,來進行對這種限制的應對。
于是,為了實現能在一定時間以內可靠地在傳輸站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實時性,提出了一種使用以IEEE802.4方式為代表的令牌傳遞方式中的省略了顯性令牌互換的非顯性方法,從而猶如實現了令牌傳遞方式一樣的傳輸系統。
在該傳輸系統的傳輸站(以下稱為數據傳輸站)中,利用以太網傳輸控制LSI,但會在以太網規定的幀格式中附加以太網傳輸控制用的特別信號圖形,并將特定的傳輸站所送出的同步幀作為令牌傳遞的開始定時,繼同步幀之后,各傳輸站依次送出通信幀。這樣就實現了抑制CSMA/CD方式的缺點、即傳輸站之間發生沖突的所謂隱性(缺省邏輯:defaultlogic)令牌傳遞方式。
但是,在該傳輸系統中,雖然能靈活運用構成以太網的LSI或連接器、電纜、軟件資源等,但在傳輸路徑上傳播的信號串與以太網規定的幀格式不同。因此,在根據以太網標準構成的傳輸系統中,即使在中繼器、集線器或交換集線器等以太網設備或者以太網標準的傳輸站(以下稱為以太網傳輸站)中混合有數據傳輸站,也無法實施隱性令牌傳遞方式,或者無法進行數據傳輸站和以太網傳輸站之間的信息交換。即,具有數據傳輸站的傳輸系統不得不成為專用的獨立傳輸系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東芝,未經株式會社東芝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61837.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