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驗證票證有效性的方法;移動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60754.9 | 申請日: | 2015-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55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1 |
| 發明(設計)人: | B.因德斯特;U.馬蒂尼;D.邁爾霍費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國捷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W12/04;H04W12/06;G07B15/00;H04W12/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曲瑩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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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驗證 票證 有效性 方法 移動 設備 | ||
1.一種用于核驗票證(11)的有效性的方法,具有以下步驟:
-從控制實體(16)向移動設備(10)傳送信息項,尤其是檢票過程開始信息項;
-在移動設備(10)中使用所述信息計算移動設備(10)的獨特代碼(13),其中,在移動設備(10)中存儲有密鑰,所述密鑰結合在獨特代碼(13)的計算中,其中,所述密鑰是由存儲在服務器(12)上的密鑰和移動設備(10)的特征形成的;
-在移動設備(10)上呈現代碼(13),和/或通過空中接口將代碼(13)從移動設備(10)傳送至控制實體(16);
-通過控制實體(16)核驗代碼(1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的傳送是通過讀取控制實體的顯示裝置上的信息和/或對該信息進行拍照而進行的。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的傳送是通過非接觸式信息交換進行的,尤其是通過空中接口進行的。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和/或代碼(13)是機器可讀的信息項,優選是QR碼,特別優選是Aztec碼、和/或可手工傳送的信息項和/或代碼。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動設備(10)是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和/或智能電話。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計算特征代碼(13)時,不需要移動數據連接。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獨特代碼(13)的計算是僅使用在從控制實體(16)向移動設備(10)傳送信息時已經存在于移動設備(10)中的數據進行的。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實體(16)是檢票設備。
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從票證服務器(22)購買票證是在傳送信息之前進行的,其中,在完成購買之后,票證信息項(11)、尤其是機器可讀代碼形式的票證信息項被傳送至移動設備(10)。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票證信息也結合在控制代碼的計算中。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移動設備上呈現代碼(13)包括呈現票證信息(11)。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動設備(10)的特征是來自于移動設備(10)的IMEI、處理器序列號和/或MAC地址之中的至少一個的信息項。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動設備(10)的特征是在移動設備(10)中受到防復制和/或非法使用保護的數據。
14.一種適合于從控制實體(16)接收信息項的移動設備(10),其中,移動設備(10)配置為利用計算單元計算該移動設備的獨特代碼,并同時使用所述信息,其中,移動設備(10)具有存儲器,在該存儲器中可存儲密鑰,該密鑰結合在獨特代碼(13)的計算中,其中,所述密鑰是由存儲在服務器(12)上的密鑰和移動設備(10)的特征形成的,其中,移動設備(10)配置為在移動設備(10)的顯示裝置(18)上呈現代碼(13)。
15.按照前述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對移動設備的使用。
16.一種按照前述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對控制實體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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