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球形和珊瑚形納米顆粒的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0612.2 | 申請日: | 2015-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071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4 |
| 發明(設計)人: | 威廉·哈羅德·尼德邁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托斯塔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2F9/00 | 分類號: | B22F9/00 |
| 代理公司: | 11227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勝有;蘇虹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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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球形 珊瑚 納米 顆粒 組合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納米顆粒組合物,包含:
復數個球形納米顆粒;以及
由激光燒蝕過程形成的復數個非離子基態珊瑚形金屬納米顆粒,每個珊瑚形金屬納米顆粒具有非均一的截面和由以沒有直角接合在一起的多個非線性鏈形成的球類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是單部分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和所述珊瑚形納米顆粒在所述單部分組合物中組合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是多部分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包含于所述多部分組合物的第一部分中,所述珊瑚形納米顆粒包含于所述多部分組合物的第二部分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質量比為5:1至20:1。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質量比為7.5:1至15:1。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質量比為9:1至11: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質量比為10:1。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顆粒數之比為50:1至200:1。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顆粒數之比為75:1至150:1。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顆粒數之比為90:1至110:1。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納米顆粒組合物的球形納米顆粒相對珊瑚形納米顆粒的顆粒數之比為100:1。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40nm或更小。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35nm或更小。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30nm或更小。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25nm或更小。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20nm或更小。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15nm或更小。
1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10nm或更小。
1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球形納米顆粒的直徑為7.5nm或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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