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組合吡哆胺化合物和硫胺化合物形成的藥物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59256.2 | 申請日: | 2015-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482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8 |
| 發明(設計)人: | 宮田敏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吡哆胺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1 | 分類號: | A61K31/51;A61P9/10;A61P13/12;A61P17/00;A61P19/10;A61P25/00;A61P25/18;A61P25/24;A61P25/32;A61P27/02;A61P29/00;A61P35/00;A61P4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70 | 代理人: | 景鵬,姚開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組合 吡哆胺 化合物 形成 藥物 | ||
1.一種藥物組合物,所述藥物組合物通過組合以下物質形成:
(1)選自由吡哆胺及吡哆胺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吡哆胺化合物,以及
(2)選自由硫胺、硫胺的衍生物及硫胺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硫胺化合物,
(1)中所述的吡哆胺化合物的日劑量以吡哆胺計為300mg以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以(1)中所述吡哆胺化合物的日劑量為100重量份,(2)中所述的硫胺化合物的日劑量為1重量份至20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給藥予個體,該個體具有選自由糖尿病、糖尿病并發癥、慢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并發癥、腎病、腎炎、炎性疾病、動脈粥樣硬化、年齡相關性眼病、神經退行性疾病、酒精中毒、自閉癥、精神分裂癥、惡性黑素瘤、骨質疏松癥、腹膜透析中的腹膜惡化、慢性風濕病和特應性皮炎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疾病或癥狀。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給藥予個體,該個體具有選自由腳氣病、軸視神經炎、多發性神經炎、韋尼克氏腦病、食欲降低和消化障礙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疾病或癥狀。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是用于治療晚期糖基化終末產物相關疾病,以及用于預防和/或治療維生素B1缺乏癥的藥物組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維生素B1缺乏癥是由給藥吡哆胺化合物引起的。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晚期糖基化終末產物相關疾病是選自由糖尿病、糖尿病并發癥、慢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并發癥、腎病、腎炎、炎性疾病、動脈粥樣硬化、年齡相關性眼病、神經退行性疾病、酒精中毒、自閉癥、精神分裂癥、惡性黑素瘤、骨質疏松癥、腹膜透析中的腹膜惡化、慢性風濕病和特應性皮炎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疾病。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1)中所述的吡哆胺化合物和(2)中所述的硫胺化合物各自單獨包裝為獨立的制劑或與藥學上可接受的載劑或添加劑一起包裝為獨立的制劑;并且其中,所述吡哆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吡哆胺化合物的制劑,和所述硫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硫胺化合物的制劑,在不同時間、同時或并行地給藥予個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在給藥所述硫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硫胺化合物的制劑開始之前,向個體給藥所述吡哆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吡哆胺化合物的制劑,或者
在給藥所述硫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硫胺化合物的制劑開始之后,向個體給藥所述吡哆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吡哆胺化合物的制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吡哆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吡哆胺化合物的制劑,和/或所述硫胺化合物或含有所述硫胺化合物的制劑,是用于給藥的劑型,所述給藥選自由口服給藥、肌內注射、皮下注射和血管內給藥所組成的組。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是在同一制劑中含有(1)中所述的吡哆胺化合物和(2)中所述的硫胺化合物的組合藥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藥物是用于給藥的劑型,所述給藥選自由口服給藥、肌內注射、皮下注射和血管內給藥所組成的組。
13.一種藥物制品,包括:
(A)包裝的藥物組合物,所述包裝的藥物組合物含有作為活性成分的、選自由吡哆胺及吡哆胺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吡哆胺化合物,以及
(B)選自由包裝說明、產品標簽、用法說明和說明書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文件,每個文件都說明所述藥物組合物與選自由硫胺、硫胺的衍生物及硫胺的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所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硫胺化合物組合使用,來治療晚期糖基化終末產物相關疾病。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藥物制品,其中,(A)中所述的包裝的藥物組合物中的吡哆胺化合物的日劑量以吡哆胺計為300mg以上,且所述日劑量在(B)中進行了說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吡哆胺研究有限公司,未經吡哆胺研究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59256.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