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農藥制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8614.8 | 申請日: | 2015-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4821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新銅猛;大野弘美;池田和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石原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01N25/22 | 分類號: | A01N25/22;A01N25/12;A01N25/14;A01N43/50;A01N43/653;A01N43/80;A01P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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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農藥 制劑 | ||
1.一種農藥制劑,其含有:(a)氰霜唑、(b)土菌消以及(c)選自由α-烯烴磺酸鹽及萘磺酸甲醛縮合物的鹽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磺酸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按照以重量比計為1:100~100:1的比例含有所述(a)氰霜唑和所述(b)土菌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按照以重量比計為1:10~10:1的比例含有所述(a)氰霜唑和所述(b)土菌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按照以重量比計為1:40~40:1的比例含有所述(a)氰霜唑和所述(c)磺酸鹽。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按照以重量比計為1:15~5:1的比例含有所述(a)氰霜唑和所述(c)磺酸鹽。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相對于制劑總量,含有0.3~90重量%的所述(a)氰霜唑、0.3~90重量%的所述(b)土菌消、以及0.1~60重量%的所述(c)磺酸鹽。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制劑為固態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所述固態劑為粉劑、粒劑或水溶性包裝制劑。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所述固態劑為可濕性粉劑。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農藥制劑,其中,所述固態劑為水分散粒劑。
11.一種農藥制劑的穩定化方法,所述農藥制劑含有(a)氰霜唑,其特征在于,添加(b)土菌消以及(c)選自由α-烯烴磺酸鹽及萘磺酸甲醛縮合物的鹽組成的組中的至少1種磺酸鹽。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通過添加所述(b)土菌消及所述(c)磺酸鹽,從而抑制所述(a)氰霜唑的分解。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所述(a)氰霜唑與所述(b)土菌消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100~100:1,所述(a)氰霜唑與所述(c)磺酸鹽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40~40:1,所述(b)土菌消與所述(c)磺酸鹽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50~50:1。
14.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所述(a)氰霜唑與所述(b)土菌消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10~10:1,所述(a)氰霜唑與所述(c)磺酸鹽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15~5:1,所述(b)土菌消與所述(c)磺酸鹽的配比以重量比計為1:2~30:1。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制劑為固態劑,在所述固態劑中抑制所述(a)氰霜唑的分解。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所述固態劑為粉劑、粒劑或水溶性包裝制劑。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所述固態劑為可濕性粉劑。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穩定化方法,其中,所述固態劑為水分散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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