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尺寸穩定的基于油氈的表面覆蓋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56808.4 | 申請日: | 2015-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38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8 |
| 發明(設計)人: | 瑪麗·凱特·戴維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AFI許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7/12 | 分類號: | B32B7/12;B32B9/02;B32B9/04;B32B27/02;B32B27/12;B32B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京萬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440 | 代理人: | 許天易,徐小琴 |
| 地址: |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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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尺寸 穩定 基于 油氈 表面 覆蓋 | ||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是PCT國際申請,其要求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第62/062,477號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優先權。以上申請的公開內容以參考的方式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具有改進的尺寸穩定性的表面覆蓋物。
背景技術
地板鑲板被用于各種應用中以創建美觀且結構牢固的室內環境。地板鑲板可以包括基于油氈的材料。然而,這些基于油氈的產品常常存在不需要的卷曲和表面瑕疵的問題。
因此,仍然需要能提供兼具尺寸穩定性和可接受美觀的建筑鑲板。本發明的實施例針對于滿足這些需求。
發明內容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在第二油氈組合物中油氈膠粘劑與第二無機填料的比率為從大約1.75∶1到大約3.5∶1;并且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
其他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第二有機填料包括具有以下粒度分布的顆粒,其中40%至90%的顆粒小于160μm并且10%至50%的顆粒小于80μm;并且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
進一步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并且其中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油氈膠粘劑與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油氈膠粘劑的重量比大于1.1∶1。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在第二油氈組合物中油氈膠粘劑與第二無機填料的比率為從大約1.75∶1到大約3.5∶1;并且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的表面覆蓋物包括油氈芯。在一些實施例中,油氈芯包括第一油氈層和第二油氈層。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油氈層包括第一油氈組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油氈層包括第二油氈組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油氈層包括第一油氈組合物,并且第二油氈層包括第二油氈組合物。
其他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第二有機填料包括具有以下粒度分布的顆粒,其中40%至90%的顆粒小于160μm并且10%至50%的顆粒小于80μm;并且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
進一步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表面覆蓋物,其包括:載體;與載體相鄰的第一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一有機填料,以及第一無機填料;以及第二油氈組合物,其包括油氈膠粘劑、第二有機填料,以及第二無機填料;其中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與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有機填料的重量比大于1.5∶1;并且其中第一油氈組合物中的油氈膠粘劑與第二油氈組合物中的油氈膠粘劑的重量比大于1.1∶1。
一些實施例規定,表面覆蓋物的總厚度可以類似于常規地板覆蓋物而改變,具有例如用于較輕磨損應用的2mm的較小厚度和諸如用于更苛刻應用的2.5m及3.2mm的較大厚度。一些實施例規定,表面覆蓋物可以具有從1mm至6mm的總厚度;或者從1.5mm至4mm。對于一些實施例,表面覆蓋物可以被用作地板覆蓋物并且具有大約1mm至大約6mm的總厚度;或者從大約2mm至大約4mm。
在一些實施例中,通過充當表面覆蓋物的脊骨,載體增強了機械完整性。載體可以具有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第一側面面向底層地板且第二側面面向建筑空間或室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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