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鏡面反射模式的顯示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56261.8 | 申請日: | 2015-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78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8 |
| 發明(設計)人: | N·J·史密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F9/46 | 分類號: | G09F9/46;G02B27/22;G02F1/13;H01L51/50;H05B3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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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反射 模式 顯示 系統 | ||
1.一種顯示系統,其包括:
第一圖像顯示器;
第二圖像顯示器;
鏡面反射偏振器,其設置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與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設置在所述顯示系統的觀看側上;以及
光漫射器層,其設置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與所述反射偏振器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光漫射器層是偏振維持光漫射器。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將所述鏡面反射偏振器和所述光漫射器層組合成單個膜,其中所述鏡面反射偏振器設置在所述顯示系統的觀看側上,并且所述光漫射器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與所述反射偏振器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光漫射器層具有粘合屬性。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反射偏振器是雙亮度增強膜(DBEF)。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是頂點雙穩態液晶顯示器(ZBD),并且還包括控制器,其被配置來編址所述ZBD以便在第一穩態與第二穩態之間切換像素。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處于所述第一穩態的像素對于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基本上是透明的,并且處于所述第二穩態的像素對于所述觀看者是反射的。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延遲膜設置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的最上襯底與所述反射偏振器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延遲膜設置在所述反射偏振器與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的最下襯底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偏振器位于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的最上襯底與所述反射偏振器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的編址方案不利用不透明的晶體管。
12.一種顯示系統,其包括:
第一圖像顯示器;
第二圖像顯示器;以及
控制器,其被配置來將圖像數據編址到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
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一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對于觀看者是通過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可見的,并且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對于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呈現為基本透明的。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二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所述顯示系統對于所述觀看者呈現為圖案化鏡像。
14.根據權利要求12-13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三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所述顯示系統對于所述觀看者呈現為未圖案化鏡像。
15.根據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四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來自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的圖像數據對于觀看者是通過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可見的,并且圖案化鏡像對于所述觀看者是從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可見的。
16.根據權利要求12-15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五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用作可切換視差光學器件,以便向所述觀看者呈現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所呈現的三維數據的自動立體觀看。
17.根據權利要求12-16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第六顯示功能選擇性地操作,其中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用作可切換視差光學器件,以便向所述觀看者呈現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所呈現的三維數據的自動立體觀看。
18.根據權利要求12-17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所述第一圖像顯示器和所述第二圖像顯示器被配置成根據兩個或更多個顯示功能同時在不同的對應空間區域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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