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將交通工具上的相機傳感器相關聯的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4626.3 | 申請日: | 2015-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947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K.H.瓊斯;A.U.屈恩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奔迪士商業運輸系統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0 | 分類號: | B60R1/00;H04N7/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湘;鄭冀之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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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交通工具 相機 傳感器 相關 系統 方法 | ||
1.一種交通工具上的相機系統,包括:
電子控制單元;
基礎傳感器,處于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一部分上,與所述電子控制單元通信;以及
遠程傳感器,處于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二部分上,與所述電子控制單元通信,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基于從所述基礎傳感器和所述遠程傳感器接收的相應信號將所述遠程傳感器與所述基礎傳感器相關聯,所述相應信號表示由所述基礎傳感器和所述遠程傳感器對動態縱向加速度的相應測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系統,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將從所述基礎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與從所述遠程傳感器接收的信號進行比較,從所述基礎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表示在一定時間段內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一部分的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從所述遠程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表示在所述時間段內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二部分的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相機系統,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基于在所述時間段內從所述基礎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與從所述遠程傳感器接收的信號的比較將所述遠程傳感器與所述基礎傳感器相關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相機系統,其中:
由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從所述基礎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表示由所述基礎傳感器對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一部分的縱向加速度的測量;并且
由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從所述遠程傳感器接收的信號表示由所述遠程傳感器對所述交通工具的第二部分的縱向加速度的測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系統,其中:
所述基礎傳感器和所述遠程傳感器中的至少一個與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無線通信。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系統,其中:
所述基礎傳感器是加速度計;并且
所述遠程傳感器是加速度計。
7.一種在相機系統中使用的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包括:
用于從交通工具的拽引部分上的基礎單元接收基礎信號的裝置,所述基礎信號表示由所述基礎單元對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
用于從所述交通工具的被拽引部分上的遠程單元接收遠程信號的裝置,所述遠程信號表示由所述遠程單元對所述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以及
用于基于從所述基礎單元和所述遠程單元接收的相應信號將所述遠程單元與所述基礎單元相關聯的裝置,所述相應信號表示由所述基礎單元和所述遠程單元對動態縱向加速度的相應測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在相機系統中使用的電子控制單元,進一步包括:
用于將從所述基礎單元接收的信號與從所述遠程單元接收的信號進行比較的裝置,從所述基礎單元接收的信號表示在一定時間段內所述交通工具的拽引部分的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從所述遠程單元接收的信號表示在所述時間段內所述交通工具的被拽引部分的動態縱向加速度的測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在相機系統中使用的電子控制單元,進一步包括:
用于基于在所述時間段內從所述基礎單元接收的信號與從所述遠程單元接收的信號的比較將所述遠程單元與所述基礎單元相關聯的裝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在相機系統中使用的電子控制單元,其中:
由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從所述基礎單元接收的信號表示由所述基礎單元對所述交通工具的拽引部分的縱向加速度的測量;并且
由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從所述遠程單元接收的信號表示由所述遠程單元對所述交通工具的被拽引部分的縱向加速度的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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