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CDCA1衍生的肽和含有它們的疫苗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2500.2 | 申請日: | 2015-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490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5 |
| 發明(設計)人: | 角田卓也;大澤龍司;山下祥子;渡邊朝久 | 申請(專利權)人: | 腫瘤療法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7/06 | 分類號: | C07K7/06;C07K7/08;C07K16/28;C12N15/11;C12N5/078;C12N5/0783;C12N5/10;A61K35/12;A61K35/14;A61K38/08;A61K38/10;A61K39/395;A61K48/00;A61P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文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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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cdca1 衍生 含有 它們 疫苗 | ||
1.具有細胞毒性T細胞(CTL)誘導能力的肽,其由SEQ ID NO:7的氨基酸序列組成。
2.多核苷酸,其編碼權利要求1的肽。
3.組合物,其包含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選自下組(a)至(e)的至少一種成分:
(a)權利要求1的肽;
(b)可表達形式的編碼權利要求1的肽的多核苷酸;
(c)抗原呈遞細胞(APC),其在其細胞表面上呈遞權利要求1的肽與HLA抗原的復合物;
(d)外來體,其在其細胞表面上呈遞權利要求1的肽與HLA抗原的復合物;和
(e)CTL,其靶向權利要求1的肽。
4.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是用于誘導CTL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成分是選自下組(a)至(d)的至少一種成分:
(a)權利要求1的肽;
(b)可表達形式的編碼權利要求1的肽的多核苷酸;
(c)抗原呈遞細胞(APC),其在其細胞表面上呈遞權利要求1的肽與HLA抗原的復合物;和
(d)外來體,其在其細胞表面上呈遞權利要求1的肽與HLA抗原的復合物。
5.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是藥物組合物。
6.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用于癌癥治療,其中所述癌癥是表達CDCA1的癌癥。
7.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用于誘導針對表達CDCA1的癌癥的免疫應答。
8.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癌癥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膀胱癌、乳腺癌、宮頸癌、膽管細胞癌、慢性髓性白血病(CML)、食管癌、胃癌、非小細胞肺癌、淋巴瘤、骨肉瘤、前列腺癌、腎癌、小細胞肺癌、頭頸癌、軟組織腫瘤和大腸癌(大腸がん)。
9.權利要求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癌癥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膀胱癌、乳腺癌、宮頸癌、膽管細胞癌、慢性髓性白血病(CML)、食管癌、胃癌、非小細胞肺癌、淋巴瘤、骨肉瘤、前列腺癌、腎癌、小細胞肺癌、頭頸癌、軟組織腫瘤和大腸癌(大腸がん)。
10.權利要求3至9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配制為用于對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HLA陽性的受試者施用:HLA-A11和HLA-A03。
11.誘導具有CTL誘導能力的APC的體外方法,其包含選自下組的步驟:
(a)體外將APC與權利要求1的肽接觸;和
(b)將編碼權利要求1的肽的多核苷酸引入APC。
12.誘導CTL的體外方法,其包含選自下組的步驟:
(a)將CD8陽性T細胞與APC共培養,所述APC在其表面上呈遞HLA抗原與權利要求1的肽的復合物;
(b)將CD8陽性T細胞與外來體共培養,所述外來體在其表面上呈遞HLA抗原與權利要求1的肽的復合物;和
(c)將多核苷酸引入CD8陽性T細胞,所述多核苷酸編碼T細胞受體(TCR)的每個亞基,所述T細胞受體能夠結合細胞表面上由HLA抗原呈遞的權利要求1的肽。
13.APC,其已在其表面上呈遞HLA抗原與權利要求1的肽的復合物。
14.權利要求13的APC,其通過權利要求11的方法誘導。
15.CTL,其具有T細胞受體(TCR),所述T細胞受體能夠結合細胞表面上由HLA抗原呈遞的權利要求1的肽。
16.權利要求15的CTL,其通過權利要求12的方法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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