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光的膠原測量系統和皮膚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0122.4 | 申請日: | 2015-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46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B·瓦爾格斯;J·A·帕勒洛;M·朱納;M·R·霍頓;R·維哈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0 | 分類號: | A61B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鄭立柱 |
| 地址: | 荷蘭艾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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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膠原 測量 系統 皮膚 處理 | ||
1.一種用于皮膚內部的膠原的基于光的測量的測量系統(110),所述測量系統使用第一光強度和第二光強度,所述測量系統(110)包括:
光學系統(130),所述光學系統具有被配置且布置為發出具有源波長范圍的光束的光源(120);
所述光學系統(130)被配置且布置為:
-使所述源波長范圍內的光偏振,從而生成偏振光束(140);并且
-將所述偏振光束(140)引導并聚焦于所述皮膚(160)內部的目標位置,所述目標位置處于所述皮膚的外表面下方的預定聚焦深度處;
所述測量系統還包括:
第一檢測器(150),所述第一檢測器被配置且布置為檢測從所述目標位置反射的光(145)的第一檢測波長范圍內的所述第一光強度;
第二檢測器(250),所述第二檢測器被配置且布置為檢測從所述目標位置反射的光(145)的第二檢測波長范圍內的所述第二光強度;以及
比較器,所述比較器耦合到所述第一檢測器(150)和所述第二檢測器(250),并且被配置且布置為確定所述第一光強度與所述第二光強度之間的差;
其特征在于,參照在天然膠原存在于所述目標位置處時由所述天然膠原反射的所述偏振光束(140)的光的反射光譜,所述反射光譜包括相鄰的多個第一波長范圍和多個第二波長范圍,其中,在所述第一波長范圍中,在所述偏振光束與所述天然膠原之間主要存在相長干涉,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二波長范圍中,在所述偏振光束與所述天然膠原之間主要存在相消干涉:
-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限于所述第一波長范圍中的一個或多個;并且
-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限于所述第二波長范圍中的一個或多個;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限于其中在所述偏振光束與所述天然膠原之間主要存在第二階或更高階的相長干涉的所述多個第一波長范圍中的一個或多個,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限于其中在所述偏振光束與所述天然膠原之間主要存在第二階或更高階的相消干涉的所述多個第二波長范圍中的一個或多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光學系統(130)被配置且布置為將所述偏振光束(140)聚焦于所述皮膚(160)的所述外表面下方的100微米至1000微米之間的目標位置處。
3.根據權利要求中1或2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在小于100nm的帶上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在小于50nm的帶上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在小于30nm的帶上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被預定和/或控制為在小于20nm的帶上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2和4-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與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之間的差小于300nm。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與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之間的差小于100nm。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與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之間的差小于50n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測量系統(110),其中,所述第一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與所述第二檢測波長范圍的中心波長之間的差小于3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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