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廢氣的分區的催化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49778.4 | 申請日: | 2015-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494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4 |
| 發明(設計)人: | O·桑塔格;T·根肖;A·紐曼;I·廷蓋;G·斯梅德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莊信萬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94 | 分類號: | B01D53/94;F01N3/035;F01N3/08;F01N3/10;F01N3/20 |
| 代理公司: | 11038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剛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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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廢氣 分區 催化劑 | ||
1.處理廢氣的系統,其包含:
a.第一SCR催化劑區,其包含具有第一儲氨能力的負載有鐵的中孔或大孔分子篩;和
b.第二SCR催化劑區,其包含具有第二儲氨能力的負載有銅的小孔分子篩,
其中相對于穿過該系統的正常廢氣流,第一SCR催化劑區位于第二SCR催化劑區的上游,第二儲氨能力大于第一儲氨能力,第一儲氨能力不大于1.5mmol/g催化劑,第二儲氨能力是至少1.2mmol/g催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該系統不含任何位于第一和第二SCR催化劑區之間的催化劑。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SCR催化劑區不含銅,第二催化劑區不含鐵。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SCR催化劑區包含具有BEA骨架的負載有鐵的分子篩。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二SCR催化劑區包含具有選自CHA、AEI、AFX和AFT的骨架的負載有銅的分子篩。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SCR催化劑區的分子篩和第二SCR催化劑區的分子篩獨立地具有10-50的二氧化硅與氧化鋁之比。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和第二SCR催化劑區涂覆在流通式蜂窩體基底上,該基底具有入口端、出口端和從該入口端到該出口端測量的軸長,和第一和第二SCR催化劑區相鄰或至少部分重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進一步包含第二SCR催化劑區下游的氧化催化劑區。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二SCR催化劑區完全覆蓋氧化催化劑區。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第一SCR催化劑區在具有入口側和出口側的壁流式過濾器上,第二SCR催化劑區在流通式蜂窩體基底上,條件是在第一SCR催化劑區和第二SCR催化劑區之間不存在插入的催化劑。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進一步包含位于第一SCR催化劑區上游的被動NOx吸收劑。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其進一步包含用于將氮基還原劑引入該過濾器上游的第一還原劑供給,和用于將氮基還原劑引入過濾器和流通式蜂窩體基底之間的第二還原劑供給。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進一步包含涂覆于第二SCR催化劑區下游的流通式基底上的氨泄漏催化劑。
14.處理廢氣的方法,其包括使氨和來源于內燃機的廢氣的混合物與(a)第一SCR區和(b)第二SCR區連續地進行接觸的步驟,第一SCR區包含儲氨能力不大于1.5mmol NH3/g的負載有鐵的中孔或大孔分子篩,第二SCR區包含儲氨能力是至少1.2mmol NH3/g催化劑的負載有銅的小孔分子篩,條件是負載有鐵的分子篩的儲氨能力低于負載有銅的分子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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