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控制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48294.8 | 申請日: | 2015-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478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6 |
| 發明(設計)人: | R.馬吉伊塞;D.V.阿里亞克塞耶尤;J.D.馬森;S.奇賴比 | 申請(專利權)人: | 飛利浦燈具控股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G05B19/042;H04L12/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同慶;陳嵐 |
| 地址: | 荷蘭埃***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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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控制 | ||
1.一種裝置,包括:
傳輸器(18),其用于控制照射用戶(6)所占用的環境(2)的至少部分的一個或多個照明器(4),并且/或者控制所述環境中可用的一個或多個家用或辦公室器具;以及
控制器(16),其被配置成提供用于經由所述傳輸器控制照明器和/或器具的控制功能;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從設置在用戶的身體周圍的高度計(10)接收高度測量結果,并且基于此依賴于相對于每一個照明器和/或器具的高度而言用戶的高度來提供所述控制功能。
2.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
所述傳輸器(18)用于控制多個照明器(4)和/或家用或辦公室器具;
所述控制功能包括經由用戶終端(8)的用戶接口(14)為用戶(6)呈現用戶可操作控件(15)的集合,每一個控件使得用戶能夠控制照明器和/或家用或辦公室器具中的相應一個或多個;并且
所述對相對高度的依賴性包括:根據用戶的高度多么接近相應照明器和/或器具的高度來以表示與用戶的相關性的方式呈現用戶可操作控件。
3.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用戶可操作控件(15)在列表中呈現,并且控制器(16)被配置成通過依賴于用戶的高度多么接近相應照明器和/或器具的高度而對列表排序來表示用戶可操作控件的相關性。
4.權利要求2或3的裝置,其中傳輸器(18)用于控制多個照明器(4)和/或家用或辦公室器具;
環境(2)包括包含相同水平面上的區域的多個區域,每個區域包括照明器和/或器具中的一個或多個;并且
并且控制器(16)被進一步配置成根據相應照明器和/或器具的區域對用戶接口(14)內的用戶可操作控件(15)分組。
5.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功能包括自動控制照明器(4)和/或器具,并且所述對相對高度的依賴性包括依賴于相對于每一個照明器和/或器具的高度而言的用戶(6)高度執行自動控制。
6.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
環境(2)被分成多個離散水平面,
所述對相對高度的依賴性包括:依賴于相對于照明器(4)和/或器具位于的哪一個水平面而言用戶(6)位于的離散水平面中哪一個而提供控制功能。
7.權利要求6的裝置,其中環境(2)包括建筑物并且所述水平面是建筑物的樓層(3)。
8.權利要求6或7的裝置,其中控制器(16)被進一步被配置成基于所述高度測量結果確定用戶(6)位于的水平面內的高度計(10)的高,并且依賴于所述高提供所述控制功能。
9.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控制器(16)被配置成訪問來自數據庫(11)的每一個照明器(4)和/或器具的高度的記錄,所述依賴于相對高度提供控制功能是基于此的;并且其中控制器被進一步被配置成提供供用戶(6)使用的調試功能,從而使得用戶能夠通過下述而在所述數據庫(11)中記錄的照明器(4)和/或器具的高度:
在環境(2)的圖形地圖上指示照明器和/或器具的地點;或者
在每一個照明器和/或器具的高度處放置高度計(10),并且從高度計取得對應的測量結果。
10.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是移動用戶終端(8)并且高度計(10)被內部合并在所述移動用戶終端(8)中。
11.權利要求10的裝置,其中所述移動用戶終端(8)是可穿戴的。
12.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包含傳輸器(18)和控制器(16)的用戶終端(8),并且高度計(10)在用戶終端(8)之外。
13.一種包括權利要求12的裝置和外部高度計(10)的系統,其中所述高度計是可穿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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