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香料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46823.0 | 申請日: | 2015-09-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48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樸胤玉;姜成輝;尹保任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生活健康 |
| 主分類號: | A61L9/013 | 分類號: | A61L9/013;A61K8/9789;A61K8/41;A61K8/37;A61K8/33;A61K8/34;A61K8/31;A61Q13/00;A61L101/56;A61L101/34;A61L101/32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向勇;崔炳哲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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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香料 組合 | ||
1.一種香料組合物,其中,包含李子花香味成分和人工香料成分,所述李子花香味成分包含茴香腦、檸檬烯、2-氨基苯甲醛、香芹酮、水楊酸甲酯、苯甲醛、甲基壬基甲酮及苯甲醇,所述人工香料成分包含二氫茉莉酮酸甲酯且還包含選自由芳樟醇、乙酸芳樟酯及乙酸芐酯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
所述李子花香味成分的含量以總香料組合物為基準計占75重量%至98重量%,所述人工香料的含量以總香料組合物為基準計占2重量%至25重量%,
以總香料組合物為基準,所述芳樟醇的含量為8重量%至18重量%;所述二氫茉莉酮酸甲酯的含量為9重量%至20重量%;所述乙酸芳樟酯的含量為3重量%至9.5重量%;所述乙酸芐酯的含量為2重量%至8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組合物,其中,以所述香料組合物的總質量為基準計,所述李子花香味成分包含含量為15重量%至35重量%的茴香腦、含量為12.5重量%至25重量%的檸檬烯、含量為7重量%至17重量%的2-氨基苯甲醛、含量為2.5重量%至8.5重量%的香芹酮、含量為1.8重量%至7重量%的水楊酸甲酯、含量為4重量%至8重量%的苯甲醛、含量為0.8重量%至3重量%的甲基壬基甲酮及含量為0.8重量%至1.8重量%的苯甲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李子花香味成分還包含選自由茴香醛、乙酸己酯及肉桂酸甲酯組成的組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人工香料包含二氫茉莉酮酸甲酯、芳樟醇、乙酸芳樟酯及乙酸芐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人工香料成分包含芳樟醇、二氫茉莉酮酸甲酯、乙酸芳樟酯及乙酸芐酯,以所述香料組合物的總質量為基準計,茴香腦的含量為15重量%至35重量%;檸檬烯的含量為12.5重量%至25重量%;2-氨基苯甲醛的含量為7重量%至17重量%;香芹酮的含量為2.5重量%至8.5重量%;水楊酸甲酯的含量為1.8重量%至7重量%;苯甲醛的含量為4重量%至8重量%;甲基壬基甲酮的含量為0.8重量%至3重量%;苯甲醇的含量為0.8重量%至1.8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香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李子花香味成分還包含茴香醛、乙酸己酯及肉桂酸甲酯,以所述香料組合物的總質量為基準計,茴香醛的含量為0.3重量%至1.5重量%;乙酸己酯的含量為0.2重量%至0.6重量%;肉桂酸甲酯的含量為0.1重量%至0.3重量%。
7.一種皮膚外用劑,其中,包含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香料組合物。
8.一種個人護理產品,其中,包含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香料組合物。
9.一種家庭護理產品,其中,包含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香料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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