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透鏡遮光罩及攝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44959.8 | 申請日: | 2015-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9638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23 |
| 發明(設計)人: | 小野修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膠片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3B11/04 | 分類號: | G03B11/04;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劉文海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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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透鏡 遮光 攝像 裝置 | ||
本發明涉及一種透鏡遮光罩及攝像裝置,其能夠遮擋攝像中不需要的光,且能夠將透鏡遮光罩的長度設為較短(小型化),并且能夠最小限度地遮擋攝像中需要的有效光線。本發明的一方式所涉及的遮擋入射于長焦透鏡內的不需要的光的透鏡遮光罩中,透鏡遮光罩(10)由筒狀的最外周的第1遮光壁(12)和將第1遮光壁(12)的內部空間分割為多個空間的同心圓狀的第2遮光壁(14)構成,第1遮光壁(12)及第2遮光壁(14)設置成分別與在長焦透鏡的視角內的被攝體像的成像中使用的有效光線的前進方向平行,遮擋除了有效光線以外的不需要的光。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透鏡遮光罩及攝像裝置,尤其涉及一種遮擋向長焦透鏡內入射的不需要的光的透鏡遮光罩及攝像裝置。
背景技術
在攝像透鏡中,若攝像中不需要的光入射于透鏡內,則將構成圖像整體的對比度的降低、不需要的光點或光條紋、閃光等的原因。因此,以遮擋不需要的光進入到透鏡內為目的,通常在攝像透鏡的前端部安裝筒狀的透鏡遮光罩。
“通常的形狀”
通常的透鏡遮光罩的形狀根據攝像透鏡的視角而不同。由遮擋不需要的光且不可以遮擋攝像中所需要的光的功能目的,在長焦透鏡的情況下,通常為簡單的筒狀,但是在廣角透鏡或魚眼透鏡中,為了滿足上述條件而有時也采用將筒的一部分進行切割的形狀。盡管如此,現有的透鏡遮光罩以筒狀作為基本形狀。
為了由筒狀透鏡遮光罩遮擋從傾斜方向入射的不需要的光,筒狀透鏡遮光罩中需要一定程度的筒的長度。
在長焦透鏡的情況下,如圖17(a)及(b)所示,只有相對于透鏡以大致正前方的角度(攝像視角以內的角度)入射的光為需要光(有效光線),如圖 17(c)所示,以超過攝像視角的較大的角度入射的傾斜光構成在鏡筒內反射等的雜散光的原因,因此不需要。由此,如圖17(d)所示,為了由筒狀透鏡遮光罩1遮擋比有效光線稍微傾斜的不需要的傾斜光,需要將筒的長度設為非常長。
通常,長焦透鏡因焦距長而鏡筒往往又長又大,而且,若連透鏡遮光罩也變長,則將導致相機的透鏡部整體顯著成為又長又大,很顯然不優選。
以往,提出有如下透鏡遮光罩,其能夠設為較短且能夠遮擋與圖像形成無關的不需要的光(專利文獻1、2)。
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透鏡遮光罩由以下部分構成:第1遮光罩部,配置成不遮擋在入射于透鏡的最靠近物體側的透鏡面的光束中的、在透鏡打開時與圖像的形成有關的光束;及第2遮光罩部,在該第1遮光罩部的內側,配置成遮擋與圖像的形成有關的光束的一部分。并且,第1遮光罩部和第2遮光罩部設置成同心圓狀,第2遮光罩部的內壁配置成與光軸大致平行。
在專利文獻2中記載有如下透鏡遮光罩,其在透鏡遮光罩的內部呈網狀形成有不透明的遮光壁,其平面形狀包括格子狀、長方形、多邊形、蜂窩狀、菱形、圓形。并且記載有不透明的遮光壁的剖面的集合成為平行。
以往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2-252177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昭61-149938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技術課題
專利文獻1、2中記載的透鏡遮光罩在最外周的筒狀遮光罩內部的空間內設置有同心圓狀、格子狀等的遮光壁,由此能夠遮擋與圖像形成無關的不需要的光,且能夠將透鏡遮光罩設為較短。
然而,設置于遮光罩內部的空間內的遮光壁配置成均與光軸平行,因此存在如下問題,關于與光軸平行的有效光線,能夠盡量不遮擋該有效光線,而關于不與光軸平行的有效光線,隨著與光軸的角度增大而遮擋的有效光線也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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