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表征閃爍體材料的表征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40855.X | 申請日: | 2015-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927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0 |
| 發明(設計)人: | H·K·維喬雷克;C·R·龍達;H-A·維施曼;P·G·巴拉諾夫;G·阿薩特里安;D·O·托爾馬切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約費物理技術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G01T1/202 | 分類號: | G01T1/2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孟杰雄;王英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表征 閃爍 材料 裝置 | ||
1.一種用于表征閃爍體材料(3)的表征裝置,所述表征裝置(1)包括:
-第一輻射源(2),其用于利用具有小于450nm的波長的第一輻射(4)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
-第二輻射源(5),其用于在已經利用所述第一輻射(4)輻照了所述閃爍體材料(3)之后,利用具有大于600nm的波長并且具有等于或小于50s的脈沖持續時間的脈沖第二輻射(6)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
-探測設備(9),其用于在由所述第二輻射(6)進行的所述輻照期間和/或之后探測來自所述閃爍體材料(3)的第三輻射(12),以便允許基于探測到的第三輻射(12)對所述閃爍體材料(3)的表征,所述第三輻射能用作針對捕獲電荷載體的阱的量的指示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輻射源(2)適于利用電離輻射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輻射源(2)適于利用X射線和/或紫外輻射和/或伽馬射線作為所述第一輻射(4)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輻射源(2)適于利用非電離UV輻射或具有小于450nm的波長的可見輻射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第二輻射源(5)適于在已經利用所述第一輻射(4)輻照了所述閃爍體材料(3)之后,首先利用具有大于600nm的第一波長的第二輻射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并且然后利用具有第二波長的第二輻射來輻照所述閃爍體材料(3),其中,所述第二波長小于所述第一波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探測設備(9)適于取決于所述探測到的第三輻射(12)來生成探測信號,其中,所述表征裝置(1)還包括用于對所述探測信號進行積分的計算單元(10),以便允許基于經積分的探測信號對所述閃爍體材料(3)的表征。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當利用電離輻射被輻照時,所述閃爍體材料(3)生成具有發光波長的發光,其中,所述探測設備(9)適于探測具有所述發光波長的輻射。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探測設備(9)包括波長濾波器(7)和光電探測器(8),所述波長濾波器適于允許具有所述發光波長的光(12)通過所述波長濾波器(7),所述光電探測器(8)用于探測經濾波的光。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表征裝置(1)適于使得在利用所述第一輻射(4)對所述閃爍體材料(3)的所述輻照的結束與利用所述第二輻射(6)對所述閃爍體材料(3)的所述輻照的開始之間的時間距離等于或小于500s。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表征裝置(1)適于表征正電子發射斷層攝影閃爍體材料(3)、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攝影閃爍體材料(3)和/或計算機斷層攝影閃爍體材料(3)。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征裝置,其中,所述表征裝置(1)適于表征包括以下的閃爍體材料(3):鍺酸鉍、和/或鎢酸鎘、和/或硅酸镥、和/或由百分之十的釔代替镥的改變的硅酸镥以及基于釓的石榴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約費物理技術研究所,未經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約費物理技術研究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40855.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