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脫氫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40841.8 | 申請日: | 2015-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00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在連;金仁愛;姜昇希;徐榮鐘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天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J23/62 | 分類號: | B01J23/62;B01J23/63;C07C4/06;B01J3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張英,宮傳芝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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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脫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經由直接脫氫將具有3或4碳數的石蠟類烴轉化為烯烴類烴的脫氫催化劑,所述脫氫催化劑包含:
由氧化鋁(Al2O3)和氧化鋅(ZnO)組成的金屬合金(ZnO-Al2O3)載體;以及
通過所述金屬合金載體負載的活性金屬和輔助活性金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
所述石蠟類烴是異丁烷或丙烷;以及
所述烯烴類烴是異丁烯或丙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氧化鋁,所述氧化鋅含量是1-25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
所述活性金屬是鉑(Pt);以及
所述輔助活性金屬是鑭(La)和錫(Sn)。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
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氧化鋁,所述鉑含量是0.1-5重量份;
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氧化鋁,所述鑭含量是0.1-10重量份;以及
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氧化鋁,所述錫含量是0.1-10重量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所述石蠟類烴包含水蒸汽使得所述水蒸汽和所述烴之間的摩爾比是0.1-5(水蒸汽/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當在以下條件下測量時,所述石蠟類烴的轉化率是至少50%以及對于所述烯烴類烴的選擇性是至少90%,
[測量條件]
其中,在500℃和1hr-1的重時空速(WHSV)下進行脫氫反應120小時之后,測量所述石蠟類烴的轉化率和對于所述烯烴類烴的選擇性。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脫氫催化劑,其中,當在以下條件下測量時,碳沉積的量小于3wt%,
[測量條件]
其中,在500℃下脫氫5天之后,經由熱重分析(TGA)進行測量。
9.一種用于制備經由直接脫氫將具有3或4碳數的石蠟類烴轉化為烯烴類烴的脫氫催化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通過按順序進行用氧化鋅(ZnO)浸漬氧化鋁(Al2O3)載體、干燥和鍛燒用于制備金屬合金(ZnO-Al2O3)載體的操作;
(b)通過按順序進行用鑭(La)浸漬金屬合金、干燥和煅燒用于制備鑭/氧化鋅-氧化鋁(La/ZnO-Al2O3)催化劑的操作;
(c)通過按順序進行用鉑(Pt)浸漬鑭/氧化鋅-氧化鋁催化劑、干燥和煅燒用于制備鉑-鑭/氧化鋅-氧化鋁(Pt-La/ZnO-Al2O3)催化劑的操作;以及
(d)通過按順序進行用錫(Sn)浸漬鉑-鑭/氧化鋅-氧化鋁催化劑、干燥和煅燒用于制備錫-鉑-鑭/氧化鋅-氧化鋁(Sn-Pt-La/ZnO-Al2O3)催化劑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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