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選擇化妝品顏色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40016.8 | 申請日: | 2015-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592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喬安妮·沃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D44/00 | 分類號: | A45D4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樊曉煥,金小芳 |
| 地址: | 英國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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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選擇 化妝品 顏色 方法 | ||
1.一種選擇合適/相配的唇用產品色調的方法,其中,
1)評估使用者的全面的膚色色調
2)根據四種膚色組之一選擇唇用彩色化妝品,其中,
a)如果使用者具有亮度L*為41-52單位的、C*為18-24單位且色相角h°為54-60°的膚色,則使用者適合色相角h°為5-30°、亮度L*為40-45單位、色度C*為30-50的唇用彩色化妝品;
b)如果使用者具有亮度L*為58-70單位、C*為20-25單位且色相角h°大于63°的膚色,則使用者適合色相角h°為10-30°、亮度L*為40-47單位、色度C*為30-50的唇用彩色化妝品;
c)如果使用者具有亮度L*為62-68單位、C*為18-25單位且色相角h°小于50°的膚色,則使用者適合色相角h°為5-20°、亮度L*為40-49單位、色度C*為30-50的唇用彩色化妝品;
d)如果使用者具有亮度L*大于52單位、C*為20-25單位且色相角h°為56-63°的膚色,則使用者適合色相角h°為5-25°、亮度L*為40-49單位、色度C*為30-50的唇用彩色化妝品。
2.一種彩色化妝品套裝,包含選擇選自以下組的粉底色調:
a)亮度L*為41-52單位的、C*為18-24單位且色相角h°為54-60°的膚色;
b)亮度L*為58-70單位、C*為20-25單位且色相角h°大于63°的膚色;
c)亮度L*為62-68單位、C*為18-25單位且色相角h°小于50°的膚色;以及
d)亮度L*大于52單位、C*為20-25單位且色相角h°為56-63°的膚色,
和與之組合的根據權利要求1的合適的唇用彩色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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