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自身免疫和炎性病癥的方法和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38844.8 | 申請日: | 2015-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597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吳相坤;S·祖拉夫斯基;H·鄭;G·祖拉夫斯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貝勒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9/00 | 分類號: | A61K39/00;A61K39/395;A01N63/00;C07K19/00;A61P29/00;A61P19/02;A61K38/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0 | 代理人: | 郭廣迅,李渤 |
| 地址: | 美國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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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治療 自身免疫 性病 方法 組合 | ||
1.一種誘導有其需要的受試者的免疫耐受的方法,其包括給予所述受試者治療有效量的可操作地連接到IL-10的靶向APC的抗體或其片段。
2.一種用于預防或治療有其需要的受試者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方法,其包括給予所述受試者治療有效量的連接到IL-10的DC-ASGPR或其片段。
3.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DC-ASGPR抗體是具有三個重鏈CDR和三個輕鏈CDR的人源化抗體,所述CDR來自選自以下的抗DC-ASGPR重鏈和輕鏈可變區對的可變區:SEQ ID NO:3和8、SEQ ID NO:58和60、SEQ ID NO:62和64或SEQ ID NO:66和68;或是具有三個重鏈CDR和三個輕鏈CDR的人源化抗體,所述CDR來自選自以下的抗DC-ASGPR重鏈和輕鏈對的重鏈和輕鏈:SEQ ID NO:69和70和SEQ ID NO:71和72。
4.一種用于抑制有其需要的受試者的炎性或自身免疫應答的方法,其包括給予所述受試者治療有效量的可操作地連接到IL-10的靶向抗原呈遞細胞(APC)的抗體或其片段。
5.一種抑制具有炎性應答或處于患上炎性應答的風險的受試者的T細胞應答的方法,其給予所述受試者治療有效量的可操作地連接到IL-10的靶向APC的抗體或其片段。
6.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靶向朗格漢斯細胞、巨噬細胞、樹突細胞、B細胞和外周血單核細胞中的一種或多種APC。
7.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選自特異性結合于以下的抗體:MHC I類、MHC II類、CD1d、CD2、CD3、CD4、CD8、CD11b、CD14、CD15、CD16、CD19、CD20、CD29、CD31、CD40、CD43、CD44、CD45、CD54、CD56、CD57、CD58、CD83、CD86、CMRF-44、CMRF-56、DCIR、DC-ASGPR、CLEC-6、CD40、BDCA-2、MARCO、DEC-205、甘露糖受體、Langerin、DECTIN-1、B7-1、B7-2、IFN-γ受體、IL-2受體、ICAM-1、Fcγ受體、LOX-1和ASPGR。
8.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靶向朗格漢斯細胞。
9.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包括抗Langerin。
10.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靶向巨噬細胞。
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包括抗MARCO。
12.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靶向靶向樹突細胞、B細胞和巨噬細胞中的一種或多種APC。
13.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靶向樹突細胞。
14.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APC的抗體包括抗CD40。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40抗體包括抗CD40克隆12E12或其片段。
16.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40抗體包括一個或多個具有SEQ ID NO:31-33或37-39的序列的CDR。
17.權利要求14-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40抗體包括包含一個或多個SEQ ID NO:31-33的CDR的重鏈。
18.權利要求14-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40抗體包括包含一個或多個SEQ ID NO:37-39的CDR的輕鏈。
19.權利要求14-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40抗體是包含重鏈的人源化抗體,所述重鏈包含三個CDR,其中CDR1包含SEQ ID NO:31,CDR2包含SEQ ID NO:32,以及CDR3包含SEQ ID NO: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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