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木質纖維素材料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37592.7 | 申請日: | 2015-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18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A·貝克;L·A·埃戴 | 申請(專利權)人: | 利芙科學私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21C1/04 | 分類號: | D21C1/04;D21C1/06;D21C3/02;D21C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徐志明 |
| 地址: | 澳大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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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木質 纖維素 材料 方法 | ||
1.一種生產紙基產品的方法,其包括處理改性纖維素材料以產生紙基產品的步驟,所述改性纖維素材料根據包括以下步驟的方法生產:
(i)用酸和/或堿處理木質纖維素材料;
(ii)用試劑處理步驟(i)的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所述試劑包含多元醇,其中所述多元醇按所述試劑重量計以30%至75%的量存在,和其中所述試劑按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重量計以25%至200%的量存在,且其中所述試劑不包含酸或包含按所述試劑重量計少于0.1%的酸;和
步驟(ii)在120℃至200℃的溫度下進行。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i)中,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a)單獨用酸處理;(b)單獨用堿處理;(c)用酸然后用堿順序處理;或者(d)用堿然后用酸順序處理。
3.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選自硫酸、鹽酸、磷酸、氫氟酸、氫溴酸、硝酸、酸性金屬鹽及其任意組合。
4.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硫酸。
5.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堿選自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銨、堿金屬鹽及其任意組合。
6.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堿是氫氧化鈉。
7.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包括將所述酸和/或堿蒸汽浸漬到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中和/或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上。
8.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酸按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重量計以0.1%至5%的量存在;和/或(ii)所述堿按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重量計以0.1至15%的量存在。
9.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元醇選自甘油、乙二醇及其任意組合。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元醇是甘油。
11.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在20℃至99℃的溫度下進行。
12.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在160℃的溫度下進行。
13.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進行5分鐘至30分鐘的時間段。
14.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進行15分鐘至60分鐘的時間段。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進行30分鐘的時間段。
16.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進一步包括在用所述酸和/或堿處理之后洗滌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從而在步驟(ii)開始之前至少部分地除去所述酸和/或堿。
17.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處理所述改性纖維素材料的步驟至少部分通過使所述改性纖維素材料與選自填充劑、上漿劑、漂白劑、漂白添加劑、螯合劑、濕強度添加劑、干強度添加劑、光學增白劑、著色劑、助留劑、涂層粘合劑及其任意組合的一種或多種試劑接觸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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