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凈水器用濾筒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34385.6 | 申請日: | 2015-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08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河合由修;鈴木敏;小林幸男;木村升三;加藤辰廣;本城賢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麗陽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2F1/28 | 分類號: | C02F1/28;B01D63/02;C02F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43 | 代理人: | 金鮮英,涂琪順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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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凈水 器用 | ||
1.一種凈水器用濾筒,其具備:容器主體,該容器主體具有筒狀的濾材容器和在該濾材容器的開口端側設置的蓋部;以及濾材,該濾材收容在所述濾材容器內,
在所述容器主體設置有入水口和出水口,
在所述濾材容器內,在所述濾材的外側形成有與所述入水口連通的第1通水路,
所述濾材至少由活性炭和中空纖維膜構成,所述活性炭至少在內部具有構成第2通水路的空間,所述中空纖維膜以與所述第2通水路相通的方式構成,
所述中空纖維膜配置在所述活性炭的下游,
以水從所述第1通水路穿過所述活性炭向所述第2通水路流動的方式構成,
收容在所述濾材容器內的所述活性炭的長度L2相對于所述中空纖維膜的長度L1之比(L2/L1)為2.0~4.0。
2.一種凈水器用濾筒,其具備:容器主體,該容器主體具有筒狀的濾材容器和在該濾材容器的開口端側設置的蓋部;以及濾材,該濾材收容在所述濾材容器內,
在所述容器主體設置有入水口和出水口,
在所述濾材容器內,在所述濾材的外側形成有與所述入水口連通的第1通水路,
所述濾材至少由活性炭和中空纖維膜構成,所述活性炭至少在內部具有構成第2通水路的空間,所述中空纖維膜以與構成所述第2通水路的空間相通的方式構成,
所述中空纖維膜配置在所述活性炭的下游,
以水從所述第1通水路穿過所述活性炭向所述第2通水路流動的方式構成,
所述活性炭的有效容積相對于所述中空纖維膜的有效膜面積為600~800cc/m2。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容器主體的長度L與所述容器主體的最大直徑d之比(L/d)為2.4以上5.0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活性炭和所述中空纖維膜沿著所述濾材容器的中心軸方向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第一通水路的流路截面積為1.0~8.0cm2。
6.根據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第一通水路的流路截面積的平均值為3.0~6.0cm2。
7.根據權利要求1~6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成型活性炭的質量相對于所述中空纖維膜的有效膜面積為200~400g/m2。
8.根據權利要求1~7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從所述蓋部的內側中心部放射狀地設置有肋。
9.根據權利要求1~8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在所述蓋部的內側中心部設置有凹狀的定位件。
10.根據權利要求1~9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在所述容器主體設置有將所述入水口與出水口進行區分的識別機構。
11.根據權利要求1~10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其具備收納所述中空纖維膜并與所述蓋部嵌合的中空纖維膜殼體,在所述蓋部的內側底面、與所述中空纖維膜殼體的蓋部側端部的所述嵌合部以外的一部分之間,設置有2.0~4.0mm的間隔。
12.根據權利要求1~11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濾材容器與所述蓋部被覆連接著。
13.根據權利要求1~12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在所述蓋部設置有入水口和出水口。
14.根據權利要求1~13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濾材容器和所述蓋部沿徑向的突出部為9.0mm以下的圓筒形狀。
15.根據權利要求1~14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所述活性炭為成型活性炭。
16.一種槽下型凈水器,其使用了權利要求1~15的任一項所述的凈水器用濾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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