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為PI3δ和γ蛋白激酶的選擇性雙重抑制劑的取代色烯衍生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34240.6 | 申請日: | 2015-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10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5 |
| 發明(設計)人: | 普拉尚特·卡希納特·巴瓦;斯瓦魯普·庫馬爾·文卡塔·薩蒂亞·瓦卡拉恩卡 | 申請(專利權)人: | 理森制藥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87/04 | 分類號: | C07D487/04;A61K31/519;A61P35/02;A61P11/00;A61P11/06;A61P19/02;A61P1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鄭斌;彭鯤鵬 |
| 地址: | 瑞士拉***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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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為 pi3 蛋白激酶 選擇性 雙重 抑制劑 取代 衍生物 | ||
1.一種選自(S)-N-(5-(4-氨基-1-(1-(5-氟-3-(3-氟苯基)-4-氧代-4H-色烯-2-基)乙基)-1H-吡唑并[3,4-d]嘧啶-3-基)-2-甲氧基苯基)甲基磺酰胺及其藥學可接受的鹽的化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基本上不含(R)-N-(5-(4-氨基-1-(1-(5-氟-3-(3-氟苯基)-4-氧代-4H-色烯-2-基)乙基)-1H-吡唑并[3,4-d]嘧啶-3-基)-2-甲氧基苯基)甲基磺酰胺及其藥學可接受的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具有大于約95%的對映體過量。
4.(S)-N-(5-(4-氨基-1-(1-(5-氟-3-(3-氟苯基)-4-氧代-4H-色烯-2-基)乙基)-1H-吡唑并[3,4-d]嘧啶-3-基)-2-甲氧基苯基)甲基磺酰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基本上不含(R)-N-(5-(4-氨基-1-(1-(5-氟-3-(3-氟苯基)-4-氧代-4H-色烯-2-基)乙基)-1H-吡唑并[3,4-d]嘧啶-3-基)-2-甲氧基苯基)甲基磺酰胺。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具有大于約95%的對映體過量。
7.一種藥物組合物,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和至少一種藥學可接受的載體。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抑制細胞中的PI3δ激酶的催化活性的藥劑中的用途。
9.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抑制細胞中的PI3γ激酶的催化活性的藥劑中的用途。
10.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抑制細胞中的P13δ激酶和PI3γ激酶的催化活性的藥劑中的用途。
11.根據權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抑制在患有疾病、病癥或狀況的受試者中發生,所述疾病、病癥或狀況選自增殖性疾病、骨病癥、炎性疾病、免疫疾病、神經系統疾病、代謝疾病、呼吸系統疾病、血栓形成和心臟病。
12.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有此需要的患者中的白血病的藥劑中的用途。
13.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有此需要的患者中的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藥劑中的用途。
14.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有此需要的患者中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銀屑病、狼瘡或實驗性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EAE)的藥劑中的用途。
15.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有此需要的患者中的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CLL)、非霍奇金淋巴瘤(NHL)、霍奇金淋巴瘤(HL)、急性髓性白血病(AML)、多發性骨髓瘤(MM)、小淋巴細胞淋巴瘤(SLL)或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I-NHL)疾病的藥劑中的用途。
16.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疾病、病癥或狀況的藥劑中的用途,所述疾病、病癥或狀況將獲益于抑制PI3 δ/γ激酶的催化活性。
1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療PI3K相關疾病、病癥或狀況的藥劑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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