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為HIV逆轉錄酶抑制劑的4’-取代的核苷衍生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29472.2 | 申請日: | 2015-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951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0 |
| 發明(設計)人: | V.M.吉里加瓦拉布罕;D.B.奧爾森;張智波;付健民;唐冰禹 | 申請(專利權)人: | 默沙東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H19/14 | 分類號: | C07H19/14;C07H19/04;A61K31/7064;A61P37/02;A61P31/18 |
| 代理公司: | 72001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建偉;萬雪松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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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為 hiv 逆轉錄 抑制劑 取代 核苷 衍生物 | ||
1.具有結構式II的化合物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其中
X是O;
Y是-C≡CH;
R1是-H、
R2是-H;
R3是-H;
R4是-NH2;
R5是-H、鹵素或-NH2;且
R9是-H、鹵素或-CH3。
2.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3.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其中R1是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4.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5.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其中R1是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6.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7.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其中R1是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8.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9.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為
其中R1是
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
10.藥物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11.藥物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且進一步包含有效量的選自抗HIV抗病毒劑、免疫調節劑或抗感染劑的抗HIV劑。
12.權利要求11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抗HIV抗病毒劑是HIV蛋白酶抑制劑、HIV逆轉錄酶抑制劑、HIV整合酶抑制劑、HIV融合抑制劑、HIV進入抑制劑或HIV成熟抑制劑。
13.權利要求11的藥物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一種或多種選自以下的抗HIV劑:
阿巴卡韋、阿巴卡韋硫酸鹽、阿巴卡韋 +拉米夫定、阿巴卡韋 + 拉米夫定 + 齊多夫定、
安普那韋、阿扎那韋、阿扎那韋硫酸鹽、AZT、卡普韋林、地瑞那韋、二脫氧胞苷、二脫氧肌苷、地拉夫定、地拉夫定甲磺酸鹽、度魯特韋、doravirine、依法韋侖、依法韋侖 + 恩曲他濱 +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4'-乙炔基-2-氟-2'-脫氧腺苷、埃替拉韋、恩曲他濱、恩曲他濱 +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乙米韋林、恩夫韋地、依曲韋林、福沙那韋鈣、茚地那韋、茚地那韋硫酸鹽、拉米夫定、拉米夫定 + 齊多夫定、洛匹那韋、洛匹那韋 + 利托那韋、馬拉韋羅、奈非那韋、奈非那韋甲磺酸鹽、奈韋拉平、PPL-100、雷特拉韋、利匹韋林、利托那韋、沙奎那韋、沙喹那韋甲磺酸鹽、司他夫定、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替諾福韋艾拉酚胺富馬酸酯、替拉那韋或vicriviroc。
14.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的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用于制備用于治療或預防HIV感染或治療、預防或延遲AIDS發作的藥物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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