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穩定的有機磷化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27132.6 | 申請日: | 2015-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6091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4 |
| 發明(設計)人: | G·R·菲利普斯;G·A·米勒;M·A·比吉;M·A·布萊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陶氏技術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45/50 | 分類號: | C07C45/50;C07C47/02;B01J31/22;C07F9/6574;C07D233/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吳亦華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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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穩定 有機磷 化合物 | ||
1.一種方法,其包含:
(a)在催化劑存在下在足以形成至少一種醛產物的氫甲酰化反應條件下使CO、H2與至少一種烯烴在氫甲酰化體系的反應區中接觸,所述催化劑包含作為組分的過渡金屬和可水解有機磷配體,
(b)以包含所述配體和每100摩爾配體0.2至6酸中和當量的除酸劑的配體組合物的形式提供所述配體;以及
(c)在提供所述配體組合物之前,在惰性氣氛下、在真空下或這兩者下儲存所述配體組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配體組合物儲存至少30天時間的時段。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酸劑包括選自以下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三乙醇胺(TEA)及其乙氧基化物、甲基二乙氧基胺、二甲基乙氧基胺、乙基二乙氧基胺、三-3-丙氧基胺、三-(2-(甲醇)乙基)胺、三-異丙醇胺及其丙氧基化物、4-羥基-2,2,6,6-四甲基哌啶、雙(2,2,6,6-四甲基-4-哌啶基)癸二酸鹽、三乙胺、三正丙胺、三正丁胺、三異丁胺、三異丙胺、三正己胺、三正辛胺、二甲基異丙胺、二甲基十六烷基胺、甲基二正辛胺、N,N-二甲基苯胺、N,N-二乙基苯胺、N,N-二甲基對甲苯胺、N-甲基二苯胺、N,N-二甲基芐胺、N,N-二甲基-1-萘胺、N,N,N',N'-四甲基乙二胺、1,4-二氮雜雙環-[2,2,2]-辛烷、吡啶、甲基吡啶、二甲基吡啶、三甲基吡啶、N-甲基哌啶、N-甲基嗎啉、N-2'-羥乙基嗎啉、喹啉、異喹啉、喹喏啉、吖啶、奎寧環、咪唑、苯并咪唑和苯并三唑、磷酸鈉和/或鉀鹽、檸檬酸鈉和/或鉀鹽、順丁烯二酸鈉和/或鉀鹽以及反丁烯二酸鈉和/或鉀鹽。
4.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酸劑包括選自以下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三乙醇胺、甲基二乙醇胺、二甲基乙醇胺、乙基二乙醇胺、三-3-丙氧基胺、三-(2-(甲醇)乙基)胺、三異丙醇胺、三乙胺、吡啶、N,N-二甲基苯胺、4-羥基-2,2,6,6-四甲基哌啶、雙(2,2,6,6-四甲基-4-哌啶基)癸二酸酯、咪唑、苯并咪唑、磷酸三鈉和順丁烯二酸二鈉。
5.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酸劑包括TEA。
6.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酸劑為TEA。
7.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酸劑的量為每100摩爾配體0.5至2當量的所述除酸劑。
8.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水解有機磷配體在固相中。
9.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水解有機磷配體在液相中。
10.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基本上由可水解有機磷配體以及每100摩爾化合物0.2至6當量的所述除酸劑組成。
11.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含醛料流從所述反應區采集并至少部分傳遞到萃取區,并且其中在所述萃取區中所述除酸劑基本上從所述醛去除。
12.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組合物的總重量計,配體和除酸劑的組合量為至少98wt%。
1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可水解有機磷配體是包含至少一個P-Z鍵的三價磷化合物,其中Z是氧、氮、氯、氟或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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