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壓縮空氣干燥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26506.2 | 申請日: | 2015-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5996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03 |
| 發明(設計)人: | 杉尾卓也;川浪裕昭 | 申請(專利權)人: | 納博特斯克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26 | 分類號: | B01D53/26;B60T17/00;F04B39/04;F04B3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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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空氣 干燥 系統 | ||
壓縮空氣干燥系統包括:空氣干燥器(12),其具有干燥劑和用于將由于干燥劑的再生而產生的排放液排出的排液口;油霧分離器(11),其具有用于將含有捕捉到的油分的排放液排出的排液口,其設于壓縮機(15)與空氣干燥器(12)之間的流路;油分離器(40),其用于貯存從空氣干燥器(12)排出來的排放液和從油霧分離器(11)排出來的排放液。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將從壓縮機送出的壓縮空氣所含有的油霧和水分去除的壓縮空氣干燥系統。
背景技術
例如卡車、公共汽車、建筑機械等車輛利用從與內燃機直接連結的壓縮機輸送的壓縮空氣來對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系統進行控制。并不限于所述系統,在從壓縮機流出的壓縮空氣除了含有大氣中所含有的水分之外、還含有潤滑油霧化而成的作為油分的油霧。若含有水分、油霧的壓縮空氣進入各系統內,則成為該系統的工作不良的原因。因此,在上述壓縮機的下游使用了用于將水分、油霧從壓縮空氣去除的空氣干燥器(參照例如專利文獻1)。
上述空氣干燥器在加載運轉(除濕作用)時從壓縮空氣去除油分和水分,而在卸載運轉(再生作用)時從干燥劑去除掉所吸附的油分和水分,將去除掉的液體作為排放液排出。另外,在空氣干燥器中,為了防止排放液向路面噴出,將從該空氣干燥器排出來的排放液向油分離器排出。在油分離器中,通過使含有油分和水分的空氣與碰撞材料碰撞而進行氣液分離,從而對油分進行回收,排出清潔空氣。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3-234632號公報
發明內容
另一方面,近來,以降低壓縮干燥空氣內的油分含有率為目的,提出了除了搭載有空氣干燥器之外、還搭載有用于捕捉在壓縮空氣中作為油霧所含有的油分的油霧分離器的系統。另外,該油霧分離器也需要動作,以將含有捕捉到的油分的排放液排出。
不過,對于搭載有以往的油霧分離器和空氣干燥器這兩者的系統,沒有用于捕集從油霧分離器排出來的排放液的裝置,針對這點要求改良。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對從油霧分離器和空氣干燥器這兩者排出的排放液進行捕集的壓縮空氣干燥系統。
以下,對用于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案及其作用效果進行記載。
解決上述問題的壓縮空氣干燥系統是用于將從壓縮機送出的壓縮空氣所含有的油分和水分去除的壓縮空氣干燥系統,其包括:空氣干燥器,其具有干燥劑和用于將由于該干燥劑的再生而產生的排放液排出的排液口;油霧分離器,其具有:捕捉部,其用于對在壓縮空氣中作為油霧所含有的油分進行捕捉;排液口,其用于將含有捕捉到的油分的排放液排出,該油霧分離器設于所述壓縮機與所述空氣干燥器之間的流路;排放液貯存部,其用于貯存從所述空氣干燥器排出來的排放液和從所述油霧分離器排出來的排放液,所述空氣干燥器的排液口以及所述油霧分離器的排液口與所述排放液貯存部連接。
根據上述結構,油霧分離器的排液口與排放液貯存部連接,因此,不僅可利用排放液貯存部對從空氣干燥器排出的排放液進行捕集,而且可利用排放液貯存部對從油霧分離器排出的排放液進行捕集。
對于該壓縮空氣干燥系統,優選的是,包括:排出路徑,其用于將從所述空氣干燥器排出來的排放液和從所述油霧分離器排出來的排放液向所述排放液貯存部排出;連接部,其將所述空氣干燥器的排液口以及所述油霧分離器的排液口與所述排出路徑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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