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1108009.0 | 申請日: | 2015-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56766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徐金鵬;王立冬;明勇;李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眾利和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7/02 | 分類號: | H05B37/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華***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家居 照明 控制 設備 | ||
1.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調節裝置(2)與遙控模塊(4),其中調節裝置(2)由中央控制器(5)、時鐘單元(6)、熱釋電紅外單元(7)、通信單元(8)、感光單元(9)與電燈控制單元(10)組成,調節裝置(2)通過室內電線與市電(1)相連,燈泡(3)通過室內電線與調節裝置(2)相連,遙控模塊(4)與調節裝置(2)通過紅外進行無線通信,中央控制器(5)、時鐘單元(6)、熱釋電紅外單元(7)、通信單元(8)、感光單元(9)、電燈控制單元(10)位于自主研發的調節裝置電路板之上,中央控制器(5)通過電路板上的PCB走線與時鐘單元(6)、熱釋電紅外單元(7)、通信單元(8)、感光單元(9)、電燈控制單元(10)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調節裝置(2)安裝于市電(1)與燈泡(3)之間,起到智能調節燈光的作用,無需調試,即裝即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利用遙控模塊(4)可無線控制燈泡的開、關及亮度的選擇,可實現對照明設備的遠距離控制,智能方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中央控制器(5)為調節裝置的主要控制部件,選用ARM7架構的處理器,運行穩定且集成度高,降低了系統電路的復雜程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時鐘單元(6)通過PCB走線與中央控制器(5)相連,為中央控制器(5)提供時鐘基準。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熱釋電紅外單元(7)其內部架構采用模擬及數字混合電路的Mixed-mode方式來設計,各種狀況下使用皆十分穩定,輸出部分可由使用者選擇驅動TRIAC或RELAY,熱釋電紅外單元(7)與中央控制器(5)相連,用于智能檢測照明范圍內是否有用戶存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通信單元(8)用于接收遙控模塊(4)發送的無線信號,將接收到無線信號經過編碼后,傳送至中央控制器(5),實現燈光的無線控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感光單元(9)與中央控制器(5)相連,運用獨創的光敏IC技術和微調技術,將外界光線強度的變化實時傳送至中央控制器(5),實現系統光強的自動控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家居照明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電燈控制單元(10)含有高壓電源開關,可以直接從整流后的市電電壓啟動,無需外部啟動電路,可以根據中央控制器(5)的驅動命令驅動各種具有不同電源要求的照明設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天津眾利和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天津眾利和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1108009.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