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有效
| 申請號: | 201521001528.7 | 申請日: | 2015-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77992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20 |
| 發明(設計)人: | 周青松;郝希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景縣電訊金屬構件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22 | 分類號: | H01Q1/22;E04H1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天璽沐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32 | 代理人: | 鮑曉 |
| 地址: | 053511 ***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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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擴容 功能 信號 發射塔 | ||
1.一種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包括:塔體和避雷針,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信號發射平臺,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上設置有天線支架,該天線支架至少包括一組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其中,
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包括:分別與所述塔體相連接的至少兩個第一抱箍、及分別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抱箍之間的至少三組第一支臂部件;
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包括:分別與所述塔體相連接的至少兩個第二抱箍、及分別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二抱箍之間的至少三組第二支臂部件;
每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均包括:第一抱桿和至少兩個第一支臂,所述第一支臂的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抱箍相連接,與其相對應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抱桿相連接,所述第一抱桿相對于所述第一支臂在豎直方向設有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
每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均包括:第二抱桿和至少兩個第二支臂,所述第二支臂的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二抱箍相連接,與其相對應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抱桿相連接,所述第二抱桿相對于所述第二支臂在豎直方向設有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
所述第一支臂和所述第二支臂之間設置有長度差,用于調整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在水平方向的長度差;
所述第一抱箍和第二抱箍之間設置有高度差,用于調整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在豎直方向的高度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和所述第二支臂之間在水平方向的長度差為200mm-50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射平臺的數量為3個,其為距離所述塔體頂端至少2米的位置依次向下排列,每相鄰兩個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之間的間距為4-5米,位于所述塔體最底部的所述信號發射平臺與地面的距離為至少20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上均設置有所述天線支架,每個所述天線支架包括:一組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其中,
所述第一天線支架設置有三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每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之間的夾角為120度;
所述第二天線支架設置有三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每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之間的夾角為120度;
所述第一支臂部件和第二支臂部件在圓周方向的夾角為60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在豎直方向設有高度差,所述高度差為0-1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分別與上抱箍和下抱箍進行可拆卸連接,所述可拆卸連接為銷連接、鍵連接或螺紋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部件還設置有第一斜支撐桿,所述第一斜支撐桿設置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一支臂之間,用于支撐相鄰兩個所述第一支臂;
所述第二支臂部件還設置有第二斜支撐桿,所述第二斜支撐桿設置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二支臂之間,用于支撐相鄰兩個所述第二支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的內部設有內爬梯。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還設置有照明裝置、景觀裝置和/或供能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還設置有GPS天線支架,包括:GPS抱桿和至少兩個GPS支臂,其中,每個所述GPS支臂的一端與所述GPS抱桿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塔體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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