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83119.5 | 申請日: | 2015-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69988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強;苗冬梅;馬榮全;梁建軍;董繼勇;馮國軍;孫學峰;王浩;葛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04 | 分類號: | E04H1/04;E04B2/58;E04B2/6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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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鋼管 組合 結構 住宅 | ||
1.一種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所述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包括基礎層以及位于所述基礎層上的標準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層包括樁基礎、設于所述樁基礎上的剪力墻結構以及連接于相鄰所述剪力墻結構之間的結構梁,所述基礎層的所述剪力墻結構為實腹式鋼管柱組合墻,所述標準層包括剪力墻結構以及連接于相鄰所述剪力墻結構之間的結構梁,所述標準層的所述剪力墻結構為格構式鋼管柱組合墻,其中,
所述實腹式鋼管柱組合墻包括實腹節點柱以及連接于所述實腹節點柱的多道延伸肢,多道所述延伸肢分別自所述實腹節點柱向外延伸,所述延伸肢向外延伸的端部用于與結構梁連接,每個所述延伸肢包括實腹加強柱以及至少兩塊肢板,所述實腹加強柱位于所述延伸肢向外延伸的端部且寬度等同于所述實腹節點柱,所述肢板分別沿所述實腹加強柱的外表面固接于所述實腹節點柱與所述實腹加強柱之間進而形成待澆筑空間;
所述格構式鋼管柱組合墻包括位于所述結構梁交匯位置的格構節點柱以及分別自所述格構節點柱向所述結構梁方向延伸的連接肢,所述結構梁連接于所述連接肢向外延伸的端部,每道所述連接肢包括:
格構加強柱,位于所述連接肢向外延伸的端部;
位于不同高度的第一連接梁以及第二連接梁,所述第一連接梁以及所述第二連接梁的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格構加強柱與所述格構節點柱;
斜支撐,包括第一連接端以及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連接端連接于所述第一連接梁與所述格構節點柱的交點,所述第二連接端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梁與所述格構加強柱的交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每個所述延伸肢內的相鄰兩塊所述肢板之間間隔支設有隔板,進而于所述待澆筑空間內隔離形成多個待澆筑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所述結構梁包括位于不同高度的第一結構梁以及第二結構梁,相鄰兩個所述實腹式鋼管柱組合墻的所述延伸肢之間設有斜拉支撐,所述斜拉支撐的第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結構梁與所述實腹加強柱的交點,所述斜拉支撐的第二端連接于所述第二結構梁的中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沿所述第一結構梁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與沿所述實腹加強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一交接點;
沿所述第二結構梁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與沿所述實腹加強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二交接點;
沿所述斜拉支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一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一交接點;
沿所述斜拉支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二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二結構梁的中點。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沿所述第一連接梁長度方向的下翼緣板與沿所述格構加強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一中心點;
沿所述第二連接梁長度方向的上翼緣板與沿所述格構節點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二中心點;
沿所述斜支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一連接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一中心點;
沿所述斜支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二連接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二中心點。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所述結構梁包括位于不同高度的第一結構梁以及第二結構梁,相鄰兩個所述格構式鋼管柱組合墻的所述連接肢之間設有斜拉頂撐,所述斜拉頂撐的第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結構梁與所述格構加強柱的交點,所述斜拉頂撐的第二端連接于所述第二結構梁的中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沿所述第一結構梁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與沿所述格構加強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一交匯點;
沿所述第二結構梁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與沿所述格構加強柱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延長交匯于第二交匯點;
沿所述斜拉頂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一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一交匯點;
沿所述斜拉頂撐長度方向的中心線自所述第二端延長交匯于所述第二結構梁的中點。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所述實腹節點柱以及所述實腹加強柱為方形鋼管柱,所述肢板為薄鋼板且焊接于所述實腹節點柱以及所述實腹加強柱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鋼管柱組合墻結構住宅,其特征在于,
所述格構節點柱以及所述格構加強柱為方形鋼管柱且內部澆筑混凝土,所述第一連接梁、所述第二連接梁以及所述結構梁為工字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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