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風道組件及具有其的空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81912.1 | 申請日: | 2015-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91857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27 |
| 發明(設計)人: | 何振健;張輝;陳誠;梁博;葉務占;林金煌;肖林輝;余丹;彭勃;張永亮;陳榮華;余明養;呂千浩;劉明校;王振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02 | 分類號: | F24F13/02;F24F1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吳貴明 |
| 地址: | 51907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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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道 組件 具有 空調器 | ||
1.一種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蝸殼部(10),具有第一風道(11)及第一出風口(12);
第二蝸殼部(20),連接在所述第一蝸殼部(10)的遠離所述第一出風口(12) 的一側,所述第二蝸殼部(20)具有第二風道(21)及第二出風口(22),所述第 二風道(21)與所述第一風道(11)相互隔離,所述第二出風口(22)設置在所述 第二蝸殼部(20)的風道底壁上;
第三蝸殼部(50),連接在所述第二蝸殼部(20)遠離所述第一蝸殼部(10) 的一側,所述第三蝸殼部(50)具有第三風道(51)和第三出風口(52),所述第 三風道(51)和所述第二風道(21)互相隔離,所述第三出風口(52)的出風方向 和所述第一出風口(12)的出風方向相反,
所述第一蝸殼部(10)的進風方向、所述第二蝸殼部(20)的進風方向以及所 述第三蝸殼部(50)的進風方向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還包括:
第一導流結構(30),設置在所述第二蝸殼部(20)的風道底壁上并位于所述 第二蝸殼部(20)的外側,所述第一導流結構(30)和所述第二出風口(22)對應 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結構(30)具有開口 (31),所述開口(31)朝向所述第一蝸殼部(10)或所述第三蝸殼部(50)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結構(30)內設 置有第一導風弧面(3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風口(22)處設置有第 二導風弧面(22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蝸殼部(10)的風道底壁、 所述第二蝸殼部(20)的風道底壁和所述第三蝸殼部(50)的風道底壁均位于同一 平面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蝸殼部(10)的風道 底壁、所述第二蝸殼部(20)的風道底壁和所述第三蝸殼部(50)的風道底壁為一 體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還包括:
第二導流結構(40),設置在所述第一出風口(12)處,所述第二導流結構(40) 具有導流邊沿(41)。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還包括:
第三導流結構(60),沿豎直方向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三出風口(52)處, 所述第三導流結構(60)包括導風板(61),所述導風板(61)具有阻擋所述第三 出風口(52)并向上導風的第一位置以及避讓所述第三出風口(52)的第二位置。
10.一種空調器,包括殼體(100)以及設置在所述殼體(100)內的風道組件(200), 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200)為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00)上設置有上出風口 (300)和下出風口(400),所述風道組件(200)的第一出風口(12)和所述上出 風口(300)對應設置,所述風道組件(200)的第三出風口(52)和所述下出風口 (400)對應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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