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空氣凈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73711.7 | 申請日: | 2015-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5615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彭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壹零壹工業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 | 分類號: | F24F1/00;F24F13/28;A61L9/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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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空氣 凈化器 | ||
1.一種空氣凈化器,包括中筒(1)、面殼(2)和底殼(3),所述面殼(2)設置于所述中筒(1)的上部,所述底殼(3)設置于所述中筒(1)的底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細小顆粒腔室(4),所述細小顆粒腔室(4)的內部懸浮設置有表面噴涂二氧化鈦的中空的細小顆粒(5),所述細小顆粒腔室(4)位于所述中筒(1)的內部,所述面殼(2)、細小顆粒腔室(4)、底殼(3)從上到下依次設置;所述細小顆粒(5)的數量在100個以上,各個所述細小顆粒(5)之間設置有間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的細小顆粒(5)的平均密度為1.3~1.5Kg/m3;所述細小顆粒腔室(4)與所述底殼(3)之間設置有風扇(7),所述風扇(7)位于所述中筒(1)的內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的細小顆粒(5)的平均密度為1.36~1.45Kg/m3。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部支架(8)和底部過濾網(9),所述底部過濾網(9)安裝于所述底部支架(8)的上部,所述底部支架(8)位于所述中筒(1)的內部,所述底部支架(8)位于所述風扇(7)與所述細小顆粒腔室(4)之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部過濾棉(10),所述底部過濾棉(10)位于所述底部支架(8)與所述底部過濾網(9)之間。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部支架(11)和上部過濾網(12),所述上部過濾網(12)安裝于所述上部支架(11)的下部,所述上部支架(11)位于所述中筒(1)的內部,所述上部支架(11)位于所述面殼(2)與所述細小顆粒腔室(4)之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部過濾棉(13),所述上部過濾棉(13)位于所述上部支架(11)與所述上部過濾網(12)之間。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腳墊(6),所述腳墊(6)位于所述底殼(3)的底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腳墊(6)的數量為三個,三個所述腳墊(6)均布于所述底殼(3)的下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筒(1)的上部和下部均為開設有網孔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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