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容觸摸屏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68947.1 | 申請日: | 2015-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2473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8 |
| 發明(設計)人: | 林漢塔;溫文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駿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4 | 分類號: | G06F3/0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眾鼎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吳立 |
| 地址: | 518108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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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容 觸摸屏 | ||
1.一種電容觸摸屏,包括下線ITO層(20),所述下線ITO層(20)包括下線ITO可視區(21)和設置在所述下線ITO可視區(21)周圍的銀膠塊區(22);其特征在于,所述銀膠塊區(22)邊緣與所述下線ITO可視區(21)邊緣的距離為0.25-0.35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銀膠塊區(22)邊緣與所述下線ITO可視區(21)邊緣的距離為0.3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銀膠塊區(22)上設有下線銀膠線(23),所述下線銀膠線(23)邊緣與所述銀膠塊區(22)邊緣的距離為0.1-0.25m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線銀膠線(23)邊緣與所述銀膠塊區(22)邊緣的距離為0.2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觸摸屏還包括蓋板玻璃(10)、上線ITO層(30)和柔性線路板(40);柔性線路板(40)與上線ITO層(30)和下線ITO層(20)相連,上線ITO層(30)和下線ITO線通過下線OCA光學膠(50)貼合在一起;上線ITO層(30)與蓋板玻璃(10)通過上線OCA光學膠(60)貼合在一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玻璃(10)包括蓋板可視區(11)和設置在蓋板可視區(11)邊框位置的油墨區(12);所述蓋板可視區(11)與所述下線ITO可視區(21)相匹配。
7.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線ITO層(20)包括若干平行間距設置的X方向ITO電極線(24),任意兩個所述X方向ITO電極線(24)之間的間隙相對位置的銀膠塊區(22)上設有避空位(22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銀膠塊區(22)的避空位(221)邊緣與所述X方向ITO電極線(24)邊緣的距離為0.25-0.45mm。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觸摸屏還包括蓋板玻璃(10)、上線ITO層(30)和柔性線路板(40);柔性線路板(40)與上線ITO層(30)和下線ITO層(20)相連,上線ITO層(30)和下線ITO線通過下線OCA光學膠(50)貼合在一起;上線ITO層(30)與蓋板玻璃(10)通過上線OCA光學膠(60)貼合在一起。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觸摸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玻璃(10)包括蓋板可視區(11)和設置在蓋板可視區(11)邊框位置的油墨區(12);所述蓋板可視區(11)與所述下線ITO可視區(21)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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