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以及具有該系統的聲學房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36766.0 | 申請日: | 2015-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837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13 |
| 發明(設計)人: | 楊瑋礁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繼武;楊瑋礁 |
| 主分類號: | F24F7/10 | 分類號: | F24F7/10;F24F13/24;E04H1/12;E04B1/8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知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1 | 代理人: | 孫皓;顧楠楠 |
| 地址: | 518020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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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噪聲 新風 系統 以及 具有 聲學 | ||
1.一種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包括送風系統和排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包括設于室內墻面或天花板上的第一消聲百葉窗(1),在墻面或天花板上設有新風洞口(2),在第一消聲百葉窗(1)的后端密封連接有經新風洞口(2)延伸至室外的第一彈性管(3),第一彈性管(3)的后端與阻抗復合消聲器(4)的出口密封連接,所述阻抗復合消聲器(4)的入口經第二彈性管(5)與送風機(6)的出風口密封連接;
所述排風系統包括設于室內墻面或天花板上的第二消聲百葉窗(7),第二消聲百葉窗(7)連接排風機(8)的進風口,在墻面或天花板上設有排風洞口(9),排風機8的出風口密封連接有經排風洞口(9)延伸至室外的第三彈性管(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彈性管(10)還與設置在室外的消聲彎頭(11)密封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管(3)、第二彈性管(5)以及第三彈性管(10)采用橡膠彈性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機(6)以及排風機(8)采用低噪聲風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管(3)與新風洞口(2)之間以及第三彈性管(10)與排風洞口(9)之間填充有密封材料。
6.一種具有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噪聲新風及排風系統的聲學房,還包括減振地板(12)、設置在減振地板(12)四周的隔聲吸聲墻面板(13)和設置在減振地板(13)上端的吸聲天花板(14),在隔聲吸聲墻面板(13)上設有隔聲門(16),所述隔聲吸聲墻面板(13)之間以及隔聲吸聲墻面板(13)與隔聲門(14)之間通過緊固件緊固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隔聲吸聲墻面板(13)或吸聲天花板(14)上分別設有新風系統以及排風系統,所述新風系統包括設于隔聲吸聲墻面板(13)或吸聲天花板(14)上的第一消聲百葉窗(1)、在隔聲吸聲墻面板(13)或吸聲天花板(14)上設有新風洞口(2),在第一消聲百葉窗(1)的后端密封連接有經新風洞口(2)延伸至室外的第一彈性管(3),第一彈性管(3)的后端與阻抗復合消聲器(4)的出口密封連接,所述阻抗復合消聲器(4)的入口經第二彈性管(5)與送風機(6)的出風口密封連接;
所述排風系統包括設于隔聲吸聲墻面板(13)或吸聲天花板(14)上的第二消聲百葉窗(7),第二消聲百葉窗(7)連接排風機(8)的進風口,在隔聲吸聲墻面板(13)或吸聲天花板(14)上設有排風洞口(9),排風機(8)的出風口密封連接有經排風洞口(9)延伸至室外的第三彈性管(1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聲學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彈性管(10)還與設置在室外的消聲彎頭(11)密封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聲學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管(3)、第二彈性管(5)以及第三彈性管(10)采用橡膠彈性管。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聲學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機(6)以及排風機(8)采用低噪聲風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聲學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管(3)與新風洞口(2)之間以及第三彈性管(10)與排風洞口(9)之間填充有密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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