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928636.2 | 申請日: | 2015-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238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30 |
| 發明(設計)人: | 沈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奇沃智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76 | 分類號: | H04N5/76;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納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胡堅 |
| 地址: | 518129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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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離 錄音 功能 攝像 系統 | ||
1.一種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包含:
一用于對周遭環境攝像,并將所攝得的影像向外傳送的攝像裝置;該攝像裝置包含:
一用于攝像的鏡頭;
一以無線的方式連接到無線通訊網路的Wi-Fi收發機;
一藍牙收發機;
一MCU處理器用于處理有關該攝像裝置的邏輯運算以及數據儲存作業;
一藍牙錄音裝置,為與該攝像裝置分離的獨立裝置,以藍牙方式連接該攝像裝置的藍牙收發機;該藍牙錄音裝置系置放于該攝像裝置所攝入的區域中;
一手機,該手機包含一控制機構用于控制該攝像裝置以及該藍牙錄音裝置;該控制機構經由該手機以藍牙或Wi-Fi的方式連接該攝像裝置;該控制機構包含:
一用于對該攝像裝置進行各項設定,使得使用者可以控制該攝像裝置的遠程控制器;
一錄音控制器,系透過該攝像裝置控制該藍牙錄音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尚包含一用于接收該藍牙錄音裝置所收錄的聲音并進行播放的放音喇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放音喇叭配置于該攝像裝置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放音喇叭配置于該藍牙錄音裝置上。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放音喇叭系為與該攝像裝置及該藍牙錄音裝置分離的獨立裝置,而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連接該攝像裝置或該藍牙錄音裝置。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控制機構尚包含:
一喇叭控制器,系透過該攝像裝置控制該放音喇叭,使得該放音喇叭開啟或停止播放聲音。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尚包含至少一近端或死角次影像攝像機,系擺放在該攝像裝置的攝像空間;
該次影像攝像機包含一藍牙收發機,系與該攝像裝置的該藍牙收發機進行連通。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攝像裝置尚包含:
一網絡設定器位于該MCU處理器中。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攝像裝置尚包含:
一用于接收外部的訊號以控制該攝像裝置的攝像的相機操縱機構;
一接收來自該鏡頭所攝錄的影像,并進行數字影像處理,將原來模擬的影像轉換成數字影像,并儲存在一內存中的影像處理器;
一用于接收該Wi-Fi收發機或該藍牙收發機從外部網絡接收的訊號并傳送至該MCU處理器進行處理,或者將該訊號傳送至該相機操控機構以控制該鏡頭進行對應的動作的控制面板。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分離式錄音功能之攝像系統,其中該攝像裝置為IP-C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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