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煤礦污水回收利用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20909381.5 | 申請日: | 2015-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518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韓來田;江成凱;周長國;侯明明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濟寧礦業(yè)集團花園井田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2 | 分類號: | C02F1/52;C02F11/12;C02F10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謹誠君睿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8 | 代理人: | 章艷榮 |
| 地址: | 2720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煤礦 污水 回收 利用 系統(tǒng) | ||
1.一種煤礦污水回收利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沉淀池、混凝池、磁分離污水處理設 備、生活用水設備、磁分離磁鼓、壓濾機和攪拌裝置,沉淀池的清水出口接混凝池,混凝池出 口接磁分離污水處理設備,磁分離污水處理設備的清水出口接生活用水設備,磁分離污水 處理設備的污水出口接磁分離磁鼓,磁分離磁鼓的污水出口接壓濾機,磁分離磁鼓的磁種 出口接混凝池,壓濾機的出水口和濾餅出口均接攪拌裝置。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污水回收利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沉淀池的底部污 水出口接壓濾機。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礦污水回收利用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攪拌裝置還 連接有供水裝置、膠凝料供料裝置和砂料供料裝置,壓濾機的出水口通過供水裝置與攪拌 裝置連接,壓濾機的濾餅出口通過砂料供料裝置與攪拌裝置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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