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行李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885102.6 | 申請日: | 2015-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1253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06 |
| 發明(設計)人: | 馮明標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烷屹機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C5/04 | 分類號: | A45C5/04;A45C13/38 |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吳秉中 |
| 地址: | 3173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行李箱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日常生活用品,涉及一種行李箱,特別涉及一種電動行李箱。
背景技術
行李箱是旅途中用于攜帶物品的旅行用品之一,由于旅行箱中盛放較多的物品,拖動行李箱較為費力。與此同時,在旅行途中需行走大量路程,拖動大量行李會使旅行者疲憊不堪,破壞旅行體驗。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可代步的電動行李箱。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電動行李箱,包括箱體和設置于箱體上的箱蓋,所述的箱體上設置有一個可伸縮的拉桿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體的底部設置有一個平衡車和兩個從動輪,所述的箱體底部開設有一個供平衡車嵌入的開口槽,所述的平衡車由連接柱和設置于連接塊兩端的主車架和副車架組成,所述的主車架和副車架均與連接柱之間活動連接,所述的主車架和副車架上均設置有電機輪和腳踏板,所述的腳踏板位于電機輪的上方,所述的連接柱與箱體之間通過軌道管相連。
本電動行李箱中的平衡車可使用當下市面上流行的兩輪平衡體感車代替,該平衡車內具有感應器、電機和電池組,其可根據人體的重心來控制前進、后退以及行駛的速度和方向。該電動行李箱的工作原理如下:當需要開啟行李箱的代步功能時,只需將平衡車體從箱體底部的開口槽內向外拉出,使用者站立在腳踏板上通過調整重心的位置來實現行李箱的前進、后退以及行駛的速度和方向,在行駛過程中,使用者可通過扶持拉桿3而保持身體平穩。
在上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中,所述的開口槽將箱體底部切割形成上底面和下底面,所述的從動輪設置于下底面上且從動輪與下底面之間通過軸柱相固連。
在上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中,所述的軌道管固連于箱體的上底面上。
在上述的一種電動行李箱中,所述的電機輪的底部和從動輪的底部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電動行李箱在箱體底部設置了可伸縮的平衡車,使用者可通過調整重心的控制行李箱的前進、后退以及行駛的速度和方向,既方便又省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電動行李箱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箱體;2、箱蓋;3、拉桿;4、從動輪;5、開口槽;6、平衡車;7、連接柱;8、主車架;9、副車架;10、電機輪;11、腳踏板;12、軌道管;13、上底面;14、下底面;15、軸柱。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電動行李箱包括箱體1和設置于箱體1上的箱蓋2,箱體1上設置有一個可伸縮的拉桿3,箱體1的底部設置有一個平衡車6和兩個從動輪4,箱體1底部開設有一個供平衡車6嵌入的開口槽5,平衡車6由連接柱7和設置于連接塊兩端的主車架8和副車架9組成,主車架8和副車架9均與連接柱7之間活動連接,主車架8和副車架9上均設置有電機輪10和腳踏板11,腳踏板11位于電機輪10的上方,連接柱7與箱體1之間通過軌道管12相連。
進一步細說,本電動行李箱中,其開口槽5將箱體1底部切割形成上底面13和下底面14,從動輪4設置于下底面14上且從動輪4與下底面14之間通過軸柱15相固連,軌道管12固連于箱體1的上底面13上。
進一步細說,本電動行李箱中,其電機輪10的底部和從動輪4的底部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盡管本文較多地使用了箱體1、箱蓋2、拉桿3、從動輪4、開口槽5、平衡車6、連接柱7、主車架8、副車架9、電機輪10、腳踏板11、軌道管12、上底面13、下底面14、軸柱15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實用新型精神相違背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烷屹機電有限公司,未經浙江烷屹機電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885102.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