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shí)用新型]一種備胎升降器的托架有效
| 申請(qǐng)?zhí)枺?/td> | 201520824519.1 | 申請(qǐng)日: | 2015-10-20 |
| 公開(公告)號(hào): | CN205022717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10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張海蓉;葛士顯;向莎;蘭志斌 | 申請(qǐng)(專利權(quán))人: | 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hào): | B62D43/00 | 分類號(hào): | B62D4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張春雨;逢京喜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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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備胎 升降 托架 | ||
1.一種備胎升降器的托架,備胎具有輪輻中心孔(22)、輪輻螺栓孔(23),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33)、固定于所述底座(33)上的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和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與所述輪輻中心孔(22)限位配合,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與所述輪輻螺栓孔(23)限位配合。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的外周面和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的外周面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圓弧段,所述圓弧段與所述輪輻中心孔(22)或輪輻螺栓孔(23)呈圓弧面接觸。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為圓柱結(jié)構(gòu),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的外周面包括對(duì)稱的兩個(gè)圓弧段和對(duì)稱的兩個(gè)平面,所述兩個(gè)平面之間的距離在預(yù)設(shè)范圍內(nèi)。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和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各自的上表面與外周面結(jié)合處為圓弧過渡。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3)為平板結(jié)構(gòu),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和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沿各自軸線方向上的投影不超出所述底座(33)在該方向上的投影范圍。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螺桿(36)和卡扣(35),所述螺桿(36)的中心線與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的中心線重合,所述螺桿(36)的橫截面尺寸小于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的橫截面的尺寸,所述卡扣(35)與所述螺桿(36)螺紋配合,所述卡扣(35)的底部與輪輻(21)上表面貼合。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36)與所述螺栓孔支撐凸臺(tái)(34)形成一體式結(jié)構(gòu)。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套筒(31),所述套筒(31)的中心線與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的中心線重合,所述套筒(31)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上,升降鏈條(11)的一端伸入所述套筒(31)內(nèi),并與所述中心孔支撐凸臺(tái)(32)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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