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807434.2 | 申請日: | 2015-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246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飛;陳曉清;李昆;于獻斌;胡凱;王小軍;王道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E02B5/00 | 分類號: | E02B5/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賽恩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2 | 代理人: | 王璐瑤 |
| 地址: | 610041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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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防止 泥石流 彎道 超高 減速 導流 結構 | ||
1.一種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所述減速導流結構設于泥石流排導渠道中,所述泥石流排導渠道包括位于上游的直道和位于下游的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導流結構包括至少一個設于直道彎道相接處(3)下游、彎道中心線(4)外側的導流齒檻(2),和設于直道彎道相接處(3)上游的減速障礙;導流齒檻(2)一端與渠道外側(6)相接,導流齒檻(2)的長度延伸方向所在直線與彎道中心線(4)相切;所述減速障礙位于直道中心線(5)一側、且與導流齒檻(2)同側,所述減速障礙為至少一排按等間距均勻布置的消能墩(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障礙距離直道彎道相接處(3)的最近距離L0為渠道寬度D的1-2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消能墩(1)為長方體,消能墩(1)橫截面長度a為渠道寬度D的1/10-1/20,消能墩(1)橫截面寬度b為消能墩(1)橫截面長度a的0.8-1倍,位于同一排的消能墩(1)間的間距d為消能墩(1)橫截面長度a的1-1.5倍,消能墩(1)有效高度h大于等于0.5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當減速障礙為大于一排消能墩(1)時,相鄰兩排的消能墩(1)交錯排列,相鄰兩排消能墩(1)的排間距L大于等于3倍消能墩(1)橫截面寬度b、同時小于渠道寬度D。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最靠近直道彎道相接處(3)的導流齒檻(2)一端與直道彎道相接處(3)的渠道外側(6)相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導流齒檻(2)寬度b'大于等于0.5m、同時小于等于1.2m,導流齒檻(2)長度a'大于等于渠道寬度D的1/2,導流齒檻(2)有效高度h'大于等于0.5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導流齒檻(2)一端與渠道外側(6)相接、另一端與彎道中心線(4)相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當導流齒檻(2)的數量大于一個時,以彎道中心為圓心,相鄰兩個導流齒檻(2)的間隔角度θ為5°-20°。
9.根據權利要求3或6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導流齒檻(2)和消能墩(1)均固定在所述泥石流排導渠道中,消能墩(1)的埋深大于等于消能墩(1)有效高度h的2倍,導流齒檻(2)的埋深大于等于導流齒檻(2)有效高度h'的2倍。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泥石流彎道超高的減速導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泥石流排導渠道為天然溝道或排導槽;當所述泥石流排導渠道為排導槽時,消能墩(1)的有效高度h和導流齒檻(2)的有效高度h'均小于排導槽高度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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