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中心銷機加工工裝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779526.4 | 申請日: | 2015-10-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973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磊;嚴得祥;萬云龍;沈文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市大千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Q3/06 | 分類號: | B23Q3/06 |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 32207 | 代理人: | 高桂珍 |
| 地址: | 213000 江蘇省常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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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中心 加工 工裝 | ||
1.一種中心銷機加工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1)、調節螺釘一(5)和調節螺釘二(6),所述的基座(1)上固定安裝有定位頂尖(2),定位頂尖(2)的四周至少設有沿周向均勻分布的兩根定位柱(4),每根定位柱(4)的上端均包括“L”字形缺口和位于缺口下方的凹槽;所述的“L”字形缺口的底面開設有螺紋孔一,調節螺釘一(5)自凹槽擰入螺紋孔一;所述的“L”字形缺口的側面開設有螺紋孔二,調節螺釘二(6)自定位柱(4)外側擰入螺紋孔二;所述的定位頂尖(2)的上方設置有定位板(3),定位板(3)可滑動地套裝在定位柱(4)的下端;所述的定位板(3)上開設有定位孔(31),該定位孔(31)的圓心正對定位頂尖(2)的中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中心銷機加工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柱(4)設置有四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中心銷機加工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1)的左右兩側分別設置有左輔助定位柱(7)和右輔助定位柱(8),所述的左輔助定位柱(7)和右輔助定位柱(8)上均設有可調整中心銷左右位置的調節螺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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