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鍋爐系統及其煙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764203.8 | 申請日: | 2015-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143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馮德明;吳東梅;王樹民;張華倫;陳建華;陳衛國;范新寬;張維;付煥興;劉翔;廖海燕;劉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國華(北京)電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9/06 | 分類號: | F23C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胡冬冬;李翔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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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鍋爐 系統 及其 | ||
1.一種用于鍋爐系統的煙風系統,該鍋爐系統包括鍋爐燃燒器(1),該煙風系統包括送風系統和排煙系統,鍋爐燃燒器的進氣管路與該送風系統的排氣管路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包括注氧系統(13),所述排煙系統包括二氧化碳收集裝置(21),所述鍋爐燃燒器(1)的排氣管路與該二氧化碳收集裝置(21)連通,所述注氧系統(13)的進氣管路能夠通過開關閥可通斷地與所述鍋爐燃燒器(1)的進氣管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鍋爐系統還包括制粉系統(2),所述制粉系統(2)的進氣管路與所述送風系統的排氣管路連通,所述注氧系統(13)的進氣管路能夠通過開關閥可通斷地與所述制粉系統(2)的進氣管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的進氣管路通過開關閥可選擇地與外界大氣和/或所述排煙系統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的進氣管路與外界大氣連通的管段上設置有消音器(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鍋爐燃燒器的排氣管路通過開關閥可選擇地與所述二氧化碳收集裝置(21)或煙囪(22)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包括一次風機系統(11),該一次風機系統(11)的排氣管路與所述制粉系統(2)的進氣管路連通,所述注氧系統(13)的進氣管路通過開關閥可通斷地與所述一次風機系統(11)的排氣管路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系統還包括除塵器(23)、煙氣換熱裝置(24)、脫硫裝置(25)和脫水裝置(26),所述一次風機系統(11)的進氣管路與所述排煙系統連通,以使煙氣依次經過所述除塵器(23)、所述煙氣換熱裝置(24)、所述脫硫裝置(25)、所述脫水裝置(26)和所述煙氣換熱裝置(24)并進入所述一次風機系統(1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系統包括二次風機系統(12),所述二次風機系統(12)的排氣管路與所述鍋爐燃燒器(1)的進氣管路連接,所述注氧系統(13)的進氣管路通過開關閥可通斷地與所述二次風機系統(12)的排氣管路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煙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系統還包括除塵器(23),該二次風機系統(12)的排氣管路與所述排煙系統連通,以使經過所述除塵器(23)的煙氣進入所述二次風機系統(12)。
10.一種鍋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鍋爐系統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煙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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