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充電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92433.8 | 申請日: | 2015-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2448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8 |
| 發明(設計)人: | 袁奇;陳國法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阿爾金貿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L4/00 | 分類號: | F21L4/00;F21V23/00;F21V23/04;F21V3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王利彬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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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充電 電子設備 | ||
1.一種可充電電子設備,其包括一個充電電池及一個充電接口,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電子設備還包括一個殼體及容置在該殼體內的一個電路板、一個按壓式開關組件,該充電電池容置在該殼體內,該殼體的側壁具有一個開口,該按壓式開關組件包括一個開關按鍵、一個防水帽組件及一個力傳遞件,該開關按鍵設置在電路板上,該防水帽組件用于密封該開口;該力傳遞件設置在該防水帽組件與該開關按鍵之間,用于將使用者對該防水帽組件所施加的壓力傳遞給該開關按鍵,以操控該開關按鍵;該充電接口面向該開口設置在該電路板上靠近該開關按鍵的位置;當該防水帽組件被掀開時,該充電接口能夠從該開口露出,以與一充電器相連接,對該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防水帽組件包括一個按壓件,該按壓件包括一個側壁、一個可活動的連接在該側壁上的上蓋及一個操作部;該側壁貼設在該開口的內壁上;該上蓋與該側壁之間形成一個缺口;該操作部嵌設在該缺口內,且與該缺口的形狀相耦合;該操作部用于帶動該上蓋進行活動,以便于使用者打開或閉合該開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防水帽組件還包括一個連接件,該連接件與該按壓件固定連接,該按壓式開關組件還包括一個配合件,該配合件與該連接件相互配合,以將該按壓件可旋轉的連接在該殼體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連接件固定在該上蓋遠離該操作部的一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連接件包括第一直段、第二直段及彎折段,該第一直段與該按壓件連接,且該第一直段的延伸方向垂直于該殼體的側壁;該殼體內具有第一容置腔及第二容置腔,該開口設置在該第一容置腔的側壁上,該電路板容置在該第一容置腔內,該充電電池容置在該第二容置腔內,該第二直段自該第一直段朝向靠近該第一容置腔的方向傾斜延伸,且該第二直段與該第一直段之間的夾角為鈍角;該彎折段自該第二直段朝向遠離該電路板的方向彎折,使得該彎折段與該第二直段形成一彎鉤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配合件固定在該開關按鍵上,其包括一個斜面,該斜面相對于該電路板傾斜設置;當該按壓件被掀開時,該第二直段與該斜面相抵持,且該彎折段與該殼體的內壁抵持,防止該按壓件完全脫離該開口。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電子設備為一個可充電手電筒,該可充電手電筒還包括一個燈泡,該燈泡與該電路板電連接,該殼體還包括一個第三容置腔,該三容置腔與該第二容置腔分別位于該第一容置腔的相對兩端,該燈泡容置且固定在該第三容置腔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開關按鍵用于控制該燈泡的開啟及關閉。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充電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充電接口為通用串行總線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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