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內鍋及烹飪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87877.2 | 申請日: | 2015-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06615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何國營;陶惠鈞;林達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2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鄒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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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器具 | ||
1.一種內鍋,包括內鍋本體(10),所述內鍋本體(10)的外側壁上形成有多個表面處理區域(20),其特征在于,每相鄰的兩個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之間通過分界臺階部(30)分隔開,相鄰的兩個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是采用不同的表面處理程序形成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本體(10)由板材拉深形成,所述分界臺階部(30)通過在所述內鍋本體(10)上脹形形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沿所述內鍋本體(10)的外側壁的周向設置,并且所述分界臺階部(30)呈封閉的環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使所述內鍋本體(10)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上側的外側壁相對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下側的外側壁向外凸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使所述內鍋本體(10)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下側的外側壁相對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上側的外側壁向外凸出。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在每相鄰的兩個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中,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上側的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為上部表面處理區域(21),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下側的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為下部表面處理區域(22),所述分界臺階部(30)為回轉結構,所述分界臺階部(30)的母線包括:
第一圓弧段(31),所述第一圓弧段(31)的第一端與所述上部表面處理區域(21)連接;
第二圓弧段(32),所述第二圓弧段(32)的第一端與所述下部表面處理區域(22)連接;
連接段(33),連接所述第一圓弧段(31)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圓弧段(32)的第二端,所述第一圓弧段(31)、所述第二圓弧段(32)和所述連接段(33)圓滑過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與所述內鍋本體(10)為一體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為沿豎直方向布置的兩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位于所述內鍋本體(10)的外側壁的中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的表面處理程序包括不同材料的表面噴涂或不同顏色的表面噴涂。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鍋,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分界臺階部(30)的下側的所述表面處理區域(20)的表面處理程序為表面噴涂導磁性材料。
12.一種烹飪器具,包括:
殼體,具有烹飪內腔;
內鍋,設置在所述烹飪內腔內,
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為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內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為電壓力鍋或者電飯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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