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音樂支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20660331.8 | 申請日: | 2015-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660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璐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璐華 |
| 主分類號: | G10G5/00 | 分類號: | G10G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1819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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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音樂 支架 | ||
1.一種音樂支架,包括底座(3)和橫桿(9),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的內(nèi)腔設有圓柱軸(4),且圓柱軸(4)的上端固定連接擋板(2),所述底座(3)的左右兩端均安裝有拉伸裝置(1),所述拉伸裝置(1)包括支撐桿(101),所述支撐桿(101)的底端設有凹槽(6),且凹槽(6)的內(nèi)腔設有滑桿(7),所述支撐桿(101)頂端通過固定螺栓(104)與第一連接板(102)相連,所述第一連接臂(102)的內(nèi)腔設有第二連接板(103),所述第二連接臂(103)的頂端設有橫桿(9),且橫桿(9)的外壁設有保護套(10),所述橫桿(9)的左右兩端設有軸承(8),且軸承(8)的端部設有滑輪(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音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102)和第二連接板(103)的數(shù)量均不少于3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音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102)和第二連接板(103)可以通過固定螺栓(104)拆分。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音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和滑桿(7)是直線滑動導軌結構。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音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102)分別與第二連接板(103)和支撐桿(101)通過固定螺栓(104)固定拉伸。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音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套(10)是橡膠或硅膠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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