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頭戴式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56305.8 | 申請日: | 2015-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71260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0 |
| 發明(設計)人: | 武巍;陳鑫;朱華明;郝堃;朱得康;曾慕軾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金銳德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24 | 分類號: | A61B5/0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1 | 代理人: | 李濤;孫敬霞 |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陽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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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戴式 電子設備 | ||
1.一種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耳部;
所述耳部包括耳罩,所述耳罩設置在耳部內側,并在所述耳部內側形成空腔,佩戴狀態下所述耳罩與使用者耳朵貼合使得所述空腔為密封狀態;
所述設備還包括:心率傳感器;所述心率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耳部內側且位于所述空腔內,佩戴狀態下所述心率傳感器能夠在所述空腔內與使用者耳廓有效接觸,以獲得使用者的心率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耳部還包括:前音腔外殼,所述前音腔外殼在所述耳罩形成的空腔內,所述前音腔外殼上設有固定件,佩戴狀態下所述固定件的位置與使用者耳廓邊緣的任一部位相對應;
所述心率傳感器通過所述固定件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為凹槽;所述心率傳感器內嵌于所述凹槽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心率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耳部內側的第一位置,所述第一位置使得佩戴狀態下所述心率傳感器能夠在所述空腔內與使用者耳廓中部的突出部位有效接觸,以監測使用者的心率。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心率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耳部內側的第二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使得佩戴狀態下所述心率傳感器能夠在所述空腔內與使用者耳廓上部的突出部位有效接觸,以監測使用者的心率。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心率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耳部內側的第三位置,所述第三位置使得佩戴狀態下所述心率傳感器能夠在所述空腔內與使用者耳廓下部的突出部位有效接觸,以監測使用者的心率。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電子設備還包括:柔性電路板,所述心率傳感器與所述柔性電路板電連接;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設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心率傳感器并對所述心率數據進行分析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心率傳感器通過內置集成電路I2C接口與所述控制器通信。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頭戴式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電子設備還包括:柔性電路板,所述心率傳感器與所述柔性電路板電連接;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設有存儲器,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所述心率傳感器得到的心率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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