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擱腳板總成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52340.2 | 申請日: | 2015-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8712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16 |
| 發明(設計)人: | 郭建保;孫晴;劉珍海;商恩義;王剛;岳國輝;陳現嶺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2 | 分類號: | B62D2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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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腳板 總成 | ||
1.一種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擱腳板(2),所述擱腳板(2)的底面設有第一吸能板體(3),以及在所述擱腳板(2)受到腳部(7)施力時,能夠與所述擱腳板(2)一起產生剪切力的第二吸能板體(5),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與所述第二吸能板體(5)通過受到所述剪切力剪切的固定銷(4)相連;所述固定銷(4)采用能夠在正面高速碰撞條件下被所述剪切力剪斷的固定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腳板(2)的底面與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所呈的夾角為9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腳板(2)的底面與所述第二吸能板體(5)通過鉸接的方式連接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為強度大于所述第二吸能板體(5)的強度的吸能板體。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能板體(5)包括用于與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相連的第一橋連部(51)、用于與所述擱腳板(2)的底面相連的第二橋連部(53),以及用于與汽車地板固定在一起的固定部(52);所述固定部(52)設在所述第一橋連部(51)和所述第二橋連部(53)之間;其中,
所述擱腳板(2)、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所述第一橋連部(51)、所述固定部(52)以及所述第二橋連部(53)構成四邊形結構;所述第一橋連部(51)與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所呈夾角為18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橋連部(51)和所述固定部(52)所呈的夾角大于0小于90°;所述第二橋連部(53)與所述固定部(52)所呈的夾角大于90°小于180°;所述擱腳板(2)的底面與所述第二橋連部(53)所呈的夾角大于0小于90°。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能板體(5)的第一橋連部(51)和所述第一吸能板體(3)上開設有若干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銷(4)為最大能夠承受小于2KN剪切力的尼龍銷。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腳板(2)的擱腳面上設有用于防止腳部(7)相對所述擱腳板(2)向汽車前圍所在方向滑動的防滑墊(1)。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擱腳板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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