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顎間關系記錄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31636.6 | 申請日: | 2015-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070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林振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振義 |
| 主分類號: | A61C19/04 | 分類號: | A61C1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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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關系 記錄器 | ||
1.一種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基板(11),該基板(11)包括有一容置區(12),該容置區(12)位于該基板(11)的其中一面,用以容納至少一印模材料(6);
至少一齒列單元(15),該齒列單元(15)位于該基板(11)的另一面;
至少三個定位組件(13),該些定位組件(13)分散設置于該齒列單元(15)的周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齒列單元(15)包括有多顆假牙(152),多顆假牙(152)依序排列。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容置區(12)凹設于該基板(11)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多個定位組件(13)位于非同一直在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多個定位組件(13)至少構成一平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定位組件(13)設置于該齒列單元(15)的靠臉頰側,或位于該齒列單元(15)的靠舌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有至少一水平標示記號(158),該水平標示記號(158)設置于該齒列單元(15)的門牙部位(155)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基板(11)及該齒列單元(15)的數目為二,該顎間關系記錄器(1)更包括有至少一上耦合件(111)及一下耦合件(112),該上耦合件(111)位于其中一基板(11)上,該下耦合件(112)位于另一基板(11)上,該上耦合件(111)與該下耦合件(112)可互相結合或分解。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基板(11)及該齒列單元(15)的數目為二,該顎間關系記錄器(1)更包括有至少一上耦合件(111)及一下耦合件(112),該上耦合件(111)位于其中一齒列單元(15)上,該下耦合件(112)位于另一齒列單元(15)上,該上耦合件(111)與該下耦合件(112)可互相結合或分解。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顎間關系記錄器,其特征在于,該定位組件(13)突出或凹入于該齒列單元(15),或者該定位組件(13)突出或凹入于該基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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