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平穩式飛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14535.8 | 申請日: | 2015-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229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10 |
| 發明(設計)人: | 趙國成;羅偉;漆鵬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易瓦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47/00 | 分類號: | B64D47/00;B64D4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 11302 | 代理人: | 房德權 |
| 地址: | 430000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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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平穩 飛行 設備 | ||
1.一種平穩式飛行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無人機,所述無人機包括:
機身;
至少兩個旋翼連接件;
至少兩個旋翼軸,且所述旋翼軸的數量與所述旋翼連接件的數量相同,所述至少兩個旋翼連接件分別轉動地連接所述至少兩個旋翼軸和所述機身,使得所述旋翼軸通過與所述機身發生轉動,進而相對于所述機身張開或者收縮;
至少兩個固定式起落架,所述至少兩個固定式起落架固定于所述機身的底部,其中,所述固定式起落架包括:
第一u型架、第二u型架、第一橫桿和第二橫桿;其中,所述第一u型架的彎折部位、所述第二u型架的彎折部位分別固定于所述機身的底部,所述第一橫桿橫向固定于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二u型架的中間部位,以將二者固定;所述第二橫桿橫向固定于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二u型架的底部,以對所述無人機降落時進行支撐;
云臺;
支撐板,所述云臺固定于所述支撐板上,所述支撐板包括:
支柱;
第一板,所述第一板固定于所述機身的底部;
第二板,所述第二板通過所述支柱與所述第一板固定連接;
彈性組件,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通過所述彈性組件與所述云臺柔性連接,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與所述云臺之間產生壓力或者張力時,通過所述彈性組件使得所述云臺相對于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可以發生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穩式飛行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組件包括:
至少兩個彈性球,所述彈性球上設置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
梯形板,所述梯形板上開設有與所述彈性球數量相適配的固定孔,且所述支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板固定連接,所述支柱的另一端與所述梯形板固定連接;
彈性柱,所述彈性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板的中間部位固定連接,另一端與穿過所述第二板的所述云臺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梯形板上設置有若干個減重孔,以減輕自重;所述第二板的邊緣部位開設有與所述彈性球數量相適配的安裝孔,且一個所述安裝孔對應一個所述固定孔,使得一個所述彈性球一方面通過所述第一卡槽卡接在一個所述固定孔上,另一方面通過所述第二卡槽卡接在與所述固定孔相對應的一個所述安裝孔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平穩式飛行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板、所述第二板和所述梯形板兩兩相互平行;
和/或,
所述支柱分別與所述第一板、所述第二板和所述梯形板相互垂直;
和/或,
所述彈性柱分別與所述第一板、所述第二板和所述梯形板相互垂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平穩式飛行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翼連接件包括:
第一支撐座,所述第一支撐座固定在所述機身上;
第一活動部件,所述第一活動部件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撐座上;
第二活動部件,所述第二活動部件固定在所述旋翼軸的一端,且所述第二活動部件與所述第一活動部件活動連接,使得所述旋翼軸依次通過所述第二活動部件、所述第一活動部件安裝在所述第一支撐座上,所述第二活動部件相對于所述第一活動部件能夠進行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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